2016年10月26日 星期三

[點燈]-我與無我

H3-            我與無我
                                  ──  行者 果燦  ──

        「我」到底是什麼?〈唯識論〉說:「我謂主宰。」「我」(Ātman),梵文原意是起主宰作用。
        「我」並非指我的身體,身體僅是一具皮囊,未生之前無此皮相,死後腐化了也不再存在。無始以來,「我」是一個看不見,摸不住的,是因緣的和合而成的一個精神體。因為是因緣和合而成,故這精神體是「無常」的,時刻發生變化的,並非外道那永恆不變的「靈魂」。

    「我」是一種執著,因為執著於「我」和「我所」,就會不斷造業,故受業力的牽引流轉六道,無法解脫三界生死。
    〈大智度論〉卷第一載:「問曰。若佛法中言一切法空。一切無有吾我。云何佛經初頭言如是我聞。答曰。佛弟子輩雖知無我。隨俗法說。我非實我也。譬如以金錢買銅錢人無笑者。何以故。賣買法應爾。言我者亦如是。於無我法中而說我。隨世俗故不應難。」也就是說僅是「隨俗法說。我非實我也。」
        那所舉「我謂主宰」,
「我謂主宰。」是「誰」在「主宰」?那就要從佛教的另一個概念,「業」和「業識」說起。
        身語意之一切行為造作,起心動念,無論善惡或無記,都稱為「業」,「業」梵語是「羯磨」(Karman),意思是「行為」,藏語是「行動」,漢語稱為「造作」、「行為」。但不論有無付之行動,甚至最細微的一念之動已造成「業」,唯有善惡淺深無記之分。
        無始以來,每一個人,不論他是何種宗教信仰,甚至沒有任何信仰,只要他還未脫離三界,他對外界的一切必然會產生厭欣之心,有厭欣之心,也就是必定會喜歡什麼而不喜歡什麼,他的任何身語意必然會造業。既造業,不論善業惡業或無記業,在因緣成熟時,必招感相應之果報。已成「果報」的「業」消失了,但新造的「業」又不斷儲進來,所以「業識」是不斷在變化的。造善業得善報,造惡業得惡報,除了他自身的努力,沒有任何其他外力可以改變此因果定律。善業越多,你就向「解脫」越來越近;相反,就離「解脫」越來越遠。中國的老人家勸人向善時常說:「舉頭三尺有神明。」這尊「神明」,便是你自身的「業識」,它主宰了你的前世今生和來世。
        我們「修行」,就是要不斷修正自己的言行思想,學菩薩道使其符合佛法,「自淨其意」使我們的「業識」轉化成佛的智慧(轉識成智),到那種境界「明心見性」,我們就和佛一樣了,成佛了。所以說「迷時是眾生,悟了就是佛」。
        《菩薩處胎經》說:「善惡之報,如影隨形。」「業」的牽引力稱為「業力」,它就像影子一樣,永遠跟著你。影子會隨光線和位置的不同,而改變其強弱和形狀,「業」既像影子,故「業」產生後,就會隨因緣的改變而改變其業果。牽引業因至業果的是「業力」,也就是牽引眾生趣向六道的牽引力。「我」是一種執著,執著於「我」和「我所」,因為執著,就會不斷造業,故受業力的牽引流轉六道,無法解脫三界生死。唯有破執掃相,「照見五蘊皆空」,明心見性,轉識成智,到那個境界,無我無念,解脫生死,出離三界,自由自在了。
        前面說過,你造下的「業」,就會「記錄」在你自身的心靈深處,佛教把那稱為「業識」,「業識」是「業」的儲藏庫。「業識」和「我」這兩個佛教的名詞,廣義而言實則是異名同義。佛教的理論既是哲學概念又是超哲學的,很多人把「業識」和「我」分開來講,結果容易使初學者以為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其實你自身的「業」都是你自己這個「我」因厭欣執著而造下的,「因」是他,「果」也是他。造業因的是那個「我」,受果報的也是「我」。「我謂主宰」,而人的一切,都是由自身「業識」中的「業力」所牽引主宰。除非已經解脫生死,出離三界,「轉識成智」,也就是「業識」轉化成了佛的「智慧」了,否則「業」是不會消失。所以說,「無我」(Anātman),並不是「我」或「業識」消失了,而僅是轉化了,「轉識成智」了。
        現在應該明白為什麼《楞伽經》說:「我說寧取人見如須彌山,不起無所有增上慢空見。」因為「空見」是認為一切都不存在了,就是指絕對的「斷滅見」。而「無我」僅是「轉識成智」了,並非「斷滅」。
        《大毘婆沙論》把「我」分為「人我」和「法我」。「人我」指「人我執」或「人我見」,就是不知緣起法,不知無常之理,執著因緣和合的,虛幻的色身為「我」,以及「我」周圍的一切事物為「我所」,就是「我所有」。「法我」是「法我執」,不明諸法皆空之理,執著於諸法是固定不變且有其實體,稱「法執」,或「法我見」。所以,對「靈魂」永恆的見解,廣義來說,就等同「法我見」。
        「我」是一種執著,執著於「我」和「我所」,因為執著,就會不斷造業,故受業力的牽引流轉六道,無法解脫三界生死。唯有「破執掃相」,明心見性,才能「照見五蘊皆空」,「轉識成智」。   
        「無我」就是「空」,就是徹底的解脫;反過來,「空」也就是「無我」,也是絕對徹底的解脫。聲聞緣覺雖然是自利的,但也相對是無我的。因為如果聲聞乘有我,就會有煩惱,有煩惱就會造生死業,就會輪迴生死而不得解脫,就不可能證得阿羅漢果。但聲聞乘的「無我」,僅是「人無我」,未證得「法無我」,並非是絕對徹底的「無我」,阿羅漢果連自利利他的菩薩道也未全是,故一時不能成佛。
        索甲仁波切說:「無我的原則並不是說原先有一個自我,然後佛教再來掃除它。相反的,它的意思是一開始就沒有自我。體悟到這一點,才能稱為『無我』。」(西藏生死書P163) 人的本來面目,佛性是無我的,絕對純淨的,所以「我」是外來的,是可以棄除(覺悟)的。
        佛教的「業識」、「神識」的慨念,雖然表面上相當於外道的所謂「靈魂」和「神我」,但卻完全不同。外道認為靈魂是存在於人體這個皮囊之內,是可以經多生而永恆不變的一種精神能量,永遠代表其人本身,不論活在世間或死後在冥界,此「靈魂」永恆存在。這種觀念與佛教的「無始」、「無常」、「無我」的緣起思想是相對立的,被佛教認為是邪見。佛教不認同有靈魂的存在,不在「靈魂」這個名詞本身,是因為它不符合緣起法,緣起法則認為「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巴厘文《中部經》、《雜部經》)佛教認為諸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的,是無始的,宇宙間一切存在都是互為依存的,是由眾多因緣和合而生的,故不可能有一自始就獨立存在的「靈魂」。佛教認為人的身體是由五蘊假合而成,根本不存在「神我」或「靈魂」。否則,不僅不符合緣起法,如果凡人永遠是凡人,就不可能「明心見性」,「轉識成智」而成佛了!
        斯里蘭卡羅睺羅法師說:「人的心理上有兩種根深蒂固的意念,自衛與自存。為了自衛,人類創造了上帝,靠上帝得到保護、安全與依怙,就像小孩依賴父母一樣。為了自存,人類想出了靈魂(神我)不滅的主意,俾得恒古長存。由於他的愚昧、懦弱、恐懼與貪婪,人類需要這兩件東西來安慰自己,因此他們緊緊地狂熱地抓住它們。」(釋迦的啟示) 
 (另見「24畫」之「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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