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3日 星期三

[法數]三轉法輪

三轉法輪:
「法輪」(Dharmacakra)指佛的教法。其一,因佛的教法如輪王之輪寶能輾碎山石,猶如輾毀業惑。其二,佛之說法並非僅對一人或僅在一處一時說,而是如車輪轉動般,展轉傳人且快速。其三,佛法圓滿無缺,故以法輪比喻佛法。
〈理趣釋〉說:「毘盧遮那佛轉法輪,輪有四種,所謂金剛輪寶輪法輪羯磨輪。其四輪皆攝在二輪中,所謂正法輪教令輪。」
大日如來的教令堅固,如轉輪王的輪寶,能摧毀一切,稱為「教令輪」。行如來教令輪之身,也就是諸明王現忿怒相者,稱為「教令輪身」。每尊佛,皆有三種輪身,「本地」的佛體,也就是佛的法身,稱為「自性輪身」,佛現菩薩之身,稱為「正法輪身」,佛現明王忿怒之相,行教令輪之身,稱為「教令輪身」。例如,大日如來為「自性輪身」,般若菩薩為「正法輪身」,不動明王為「教令輪身」等。
「轉法輪」就是指宣說佛法。世尊成道之初,於鹿野苑對憍陳如、額鞞、跋提、十力迦葉、摩男俱利等「五比丘」說苦集滅道「四諦」之理,經論上稱為「初轉法輪」。
據說,釋尊當時為方便聽法者的不同根性,作了示勸證三種方法,稱為「三轉法輪」。因為世尊講了三遍,第一遍是「示轉」四諦之四相,說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第二遍是「勸轉」四諦之修行,說苦當知,集當斷,滅當證,道當修。第三遍是「證轉」,佛自舉已為證,說苦者我已知,集者我已斷,滅者我已證,道者我已修。故稱為「三轉法輪」。
在「三轉」之間,上根者第一轉一示就開悟,中根者第二轉開悟,下根者至第三轉才開悟。因每一轉各具四行相,「三轉法輪」共有十二行相,故《華嚴經》〈入法界品〉稱為「十二行法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