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法數]十事

十事:
「十事」(巴利Dashavatthu)。釋迦世尊入滅後一百年,古印度東部跋耆族比丘提出對戒律的十種新看法,受到以「耶舍」為首的長老比丘的反對,耶舍在毗舍離城招集七百比丘宣佈「十事」為非法。重新審定律藏,此次集會在佛教史上稱為「第二次結集」或「毗舍離城結集」。
「十事」是:
一,「角鹽淨」,指食鹽可以貯藏在角器中以備日後食用;
二,「二指淨」,指午後日影過二指還可進食;
三,「他聚落淨」,指飯後到其他聚落還可再進食;
四,「住處淨」,指在同一個住處的比丘可分別舉行「布薩」;
五,「贊同淨」,指僧團中一部份比丘可先作決定,然後才徵求其他比丘的同意;
六,「所習淨」,指按俗習慣例行事,不算違律;
七,「不攪亂淨」,指允許喝未攪動過的牛乳;
八,「飲闍樓疑淨」,指允許喝未發酵的棕櫚酒;
九,「無緣座具淨」,指不論大小的座具都可隨意坐;
十,「金銀淨」,指比丘可以接受金錢財物的供養。

(詳見[名相-29古德]之「大天」及相關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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