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4日 星期二

[名相]因緣

因緣:
能產生結果的主要條件,即直接和內在的原因,叫做「因」(Hetu),例如能長成植物的種子等等;介于直接原因和結果之間的輔助條件,即間接或外來因素,叫做「緣」(Pratyaya),例如使種子長成植物所需的陽光、空氣、水土等等。「因緣」(Hetupratyaya),「因」為主,「緣」為輔,緣有攀緣之義,是心對於境的攀緣作用。緣是有繫屬關係的,有心識攀緣的稱「有緣」,否則就是「無緣」。「境」為所緣,「心」為能緣。 
佛法認為一切事物都是「因」和「緣」和合而成的,也就是說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必須依賴其他的條件,這種自緣而起,因緣和合則生,因緣消散則滅。佛教稱為「緣起」(Pratitya samutpāda)。「緣起」是佛教基本教義之一,緣生緣滅的法則是「因緣法」或稱「緣起法」。
《佛說造塔功德經》舉佛說的法身偈:「諸法因緣生,我說是因緣,因緣盡故滅,我作如是說,善男子,如是偈義,名佛法身。」又說:「一切因緣及所生法,性空寂故,是故我說名為法身。」就是說「諸法因緣生」,而因緣所生之法無自性,故畢竟空寂,稱為「法身」。
《楞伽經》說:「因緣無不生,不生故不滅,生滅因緣虛,非生亦非滅,為遮諸因緣,愚人虛妄取,有無緣不生,故諸法不起,以於三界中,熏習迷惑心,因緣本自無,不生亦不滅,見諸有為法,石女虛空花,轉可取能取,不生惑妄見,現本皆不生,緣本亦不有,如是等諸法,自體是空無,亦無有住處,為世間說有。」
龍樹菩薩又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又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
〈大智度論〉卷第六說:「若法因緣生,是法性實空;若此法不空,不從因緣有。譬如鏡中像,非鏡亦非面,亦非持鏡人,非自非無因。非有亦非無,亦復非有無,此語亦不受,如是名中道。」
〈智論〉卷第三十二載:「一切有為法皆從四緣生。所謂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因緣者。相應因共生因自種因遍因報因。是五因名為因緣。復次。一切有為法亦名因緣。次第緣者。除阿羅漢過去現在末後心心數法。諸餘過去現在心心數法能與次第。是名次第緣。緣緣增上緣者。一切法。」

「十二因緣」和「四諦」是釋迦世尊成道之初「初轉法輪」之法。      
經論載,舍利弗和目犍連原皆為外道,其師死後他們分別外出求道,並相約誰先得解脫必相告。舍利弗在途中遇馬勝比丘得聞緣起法,因此出家拜佛陀為師。據〈大智度論〉載,馬勝為舍利弗說的緣起偈是:「諸法從緣生,是法緣及盡,我師大聖王,是義如是說。」
佛教是從因緣生起的關係,來分析和說明萬法空無實體的道理,故說「緣生性空」。在緣上加上助力叫做「增上」,這種「緣」稱為「增上緣」。直接的正面的助力是「順增上緣」,間接的反面的助力,例如用激將或打擊之法等,是「逆增上緣」。
聖嚴師父說:「《華嚴經》說:『萬法唯心造。』如果我們的心改變,因緣也會隨著改變。不管心往何處轉變,因緣也會隨著轉變;態度改變,感受也會改變。如果不努力改變生命和心靈,就會被自己以往造作的行為、意念所影響。如果我們採用佛法來看世界,那麼因緣就會轉變方向,生命中的事物也會改變。」(禪的智慧P63)
               ──果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