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0日 星期二

[點燈]-靈界眾生

J7-              靈界眾生
                                 ──  行者 果燦  ──

        人類活在世上,是以物質的形態出現,佛教把人的身體稱為「色身」,人命終後,其「神識」在另一空間,是以一種好像光波能量一樣的形態出現,故其形體一般肉眼不可見。如果未能到佛國淨土,過了「中陰」階段而又沒有或不能化生轉生,通常稱為「幽靈」或「亡靈」,其所在的境界,稱「靈界」或指「幽冥世界」。冤死、慘死者,心懷怨恨及有復仇心態之亡靈,或是其業力的牽引,或是其本身執著不肯離去,稱為「怨靈」或「惡靈」。
        聖嚴師父說:「如果是枉死,或者死得悽慘,由於怨結不解,他們縱然已經化生鬼道,還會在人間作祟,這就是通常傳聞的『鬧鬼』。這樣的情形,需要誦經超度(向其說法使其知所去處),佛力引薦往生善道。」(正信的佛教P38)因為世俗對於「靈界眾生」的悟解,造成無知和迷信,所以以正信佛教的理念去正確探討是有必要的。
        聖嚴師父說過:「依據佛教經義,人死後等待受生的階段叫『中陰身』,一般而言,大約維持四十九天,在這四十九天之間,依亡者生前(包括宿世)的業緣,看什麼樣的緣先成熟,亡靈就被這個業力牽引。……過了四十九天還沒有轉生,就自然成了靈體,不是到地府,也不必然成為餓鬼,而是飄浮在空間或者是依草附木的幽靈。……中陰身之所以尚未轉生而成為靈體,有的是因為放不下心中的怨憎愛欲,有的是因為因緣還沒有成熟,等不到『緣』來接應,有的則是因緣觸動,他們反而會寄生於土地公廟,或一般神舍廟宮中顯靈,『幫忙』前來祈禱的眾生。但是,只要繼續為他們超薦、說法,他們很快也會放下心結去轉生。所以,附靈在同一座土地廟或其他神廟的靈體,常常是『換班』的幽靈,不會一直是同一個靈體。嚴格來說,這些靈體是中性的,不善不惡,可善可惡,介乎神鬼之間。顯靈助人的稱為神,作祟害人的稱作鬼。」(歡喜看生死P139-P140)我們周圍是圍繞着許多肉眼看不見的靈界衆生,我們和他們之間,不僅處於不同空間,也是有着不同的形態。
        師父說:「鬼神或精神的靈體,必藉物體為媒介,始能與人交通,如果人的心中存有物象,或者人的心被特定的物象佔有之時,即會被靈體及有第三隻眼的人覷見。如果你能以修行的方法,忘掉了你的身體及處身的環境,心中既無物象及事象,任何靈體便找不到你了;當你重新恢復時間的流動、空間的範圍之時,有緣的靈體馬上又會發現你。因此,不論精神與物質,只要心動即是有,心定便是無。境由心起,心滅境無。」師父舉〈洞山良價禪師語錄〉的「天神送食」故事說:晚唐時代的雲居道膺禪師,結庵於三峰期間,好多日子未進齋堂,洞山良价禪師問他何故?雲居說:「每日自有天神送食。」洞山罵了他一頓,並教他參「不思善、不思惡,是什麼?」雲居回庵,寂然宴坐,天神自此竟尋不見,如是三日乃絕。」(沾花微笑P41-42
        斯里蘭卡達摩難陀在〈佛教徒信仰的是什麼〉說:「佛教不否認善靈和邪靈的存在。有可見和不可見的眾生或神靈,正如有可見和不可見的光一樣。我們需要特殊的工具以見那肉眼不可見的光度,同時我們需要特殊的感官才能見到不可見的眾生。一個人不能因為肉眼看不見而否認這種靈的存在。這些靈也受到生和死的支配,祂們不是永久停留在靈的形態中,祂們與我們同住在一個世界中。」(靈的世界
        「三界」有天人、修羅、人、畜、鬼、地獄等「六道」。所以,人死後如果未解脫生死,最多也僅有六分之一的機會入「鬼道」。人死而生為「鬼」者,梵語稱「荔薛多」,俗稱「餓鬼」。鬼道(嚴格來講應該稱為「幽靈界」)除餓鬼外,還有屬於「天龍八部」的夜叉和羅剎等等「非人」。
        「六道」都各有自己的空間,「人道」和「鬼道」是在不同空間,就好像不同的電台有不同頻道一樣。一般情况下,人界和靈界是不相通的,人看不見鬼,鬼也不一定看見人。否則,走在路上,就造成我避你,你避他,滿街的人走路如扭秧歌了。如果有緣見到,必有因緣,或是你的先人有要事交代,或是鬼魂有求於你,或是你有怨於他等等。或如俗世所說,你的「時運低」,就是所謂「陽弱陰盛」。聖嚴師父說:「對佛教徒而言,知道他們存在則可,不必接近,更無需恐懼。」俗話所謂「白天不做虧心事,夜半不怕鬼叫門。」
        我的一個長輩,他住在香港郊外村屋,那個村有幾百户人家。村屋一排排,從直路進去,最後面左轉一個小弄有三間村屋連成一排,他是住最裡面的第三間。第一間的大門開向外邊小路,裡面兩間的大門開向小弄堂。有一天旁晚約六點鐘,天還未黑,他從外回來,在轉入他住的那排弄堂時,看到有兩夫婦模樣的陌生人站在第一間屋向弄堂的「門」外,他當初不以為意。當他開自已房門時還特意轉過頭看了一下弄堂口,看到第一間的「門」是打開的,還約略有燈光從屋裡亮出來,那兩人還站在「門口」。當他入了自己的房子後,突然感覺有點不妥,想起明明第一間屋的門不是開向弄堂的,今天怎麼會突然有道「門」?天快黑了,他也不敢去查看。第二天早上出門時,他特別留意那第一間房子,跟平時一樣,向弄堂這邊根本沒有「門」,是一堵磚牆,他們的門是開向外邊小路的,從弄堂裡面根本看不到他們的門。
        依佛教的理論去分析,就是說那間房子之處,可能存在兩個不同的「空間」。那塊地原來可能是有某靈界眾生「住」的(原來可能是古樹古屋或坟地等等之類),後來有村民在同一地面上建了新房子,現在有人搬進來住了。因此在同一地點,存在兩個空間,各有各住,一般情形下「河水不犯井水」,誰也見不到誰,誰也不防礙到誰,就如「兩個電台兩個波段,各有各播。」我那長輩當天不知是所謂「時運低」呢,還是什麼因緣,給他看到了,可能當時那靈界眾生也不一定看到他。
        部份「亡靈」因為生前怨恨難消,或死於突然的意外,或被謀殺,或有心願未了等等,心有不甘,死不瞑目,放不下,在中陰身階段又沒有得到適當的超度。故轉成「冤魂」,遊浮於陰間和世間,或依附樹木荒屋而成「幽靈」。某些冤死、慘死者,心懷怨恨及有復仇心態之亡靈,或是其業力的牽引,或是其本身執著不肯離去,或因一時間無法轉世投生,成為「怨靈」或「惡靈」。而鬼道眾生又因無色身的束縛,多少都具有某些神通,可能對生前的冤家進行一些報復行為,這便是俗世的所說的「鬧鬼」。
        一般民間出現「鬧鬼」時,通常是請「法師」去趕鬼或捉鬼,就是以符咒等去對付靈界眾生,這樣做是不恰當的。「鬧鬼」必然有其原因,驅趕只能阻止於一時,怨結無法解開。用佛法誦經超度,以佛力引導他們,就可使其離開鬼道而早生善道,超生離苦,這是最好的方法。對於靈界眾生,一是不必恐懼,二是「敬而遠之」,三是盡力以佛法去超度,助其超生離苦。香港某電視台曾經有一講「鬼怪」的節目,主持人和來賓,往往在電視上稱靈界眾生為「污糟嘢」,粵語的意思是「污穢物」。這不僅是大不敬,而且可能是大不孝。因為你怎能保證你的先輩不在鬼道之中?如果你的先輩是「污糟嘢」,那你本身算是什麼?
        香港早年曾經有一位在報章寫「專欄」的作者寫過:有一深夜他在加拿大家中看電視,突然感到好像有「物體」從身旁飄過,毛骨悚然的他自作聰明,唸起學過的《六字大明咒》,他說企圖「驅趕那靈體」,可是好像沒有什麼效果。不久,香港來長途電話,知道他很親近的一位長輩剛剛過世。這裡有兩個問題要探討:一,「經咒」是要恃之於恆的,「平時不燒香,臨時抱佛脚」是不可能感通諸佛菩薩的大悲願力的;二,如果真有感受,不分青紅皂白就企圖「驅趕」並不妥,你怎麼知道來者是何方神聖,有何目的?
        法鼓山《在家菩薩戒》正受的前夕,聖嚴師父特別為即將受戒的弟子們的「宿世怨親債主」授《幽冥戒》,這是師父的慈悲,為弟子們掃除菩薩道的障礙。因為「怨親債主」本身受了戒,往生善道,或行菩薩道,不再執著過往怨仇,這對行者是一種功德。
        聖嚴師父說:「鬼魅是飄蕩浮遊的幽靈,它們是微細的物質體,可以穿牆過壁,東沒西出,有其一定的活動範圍,沒有固定的住宿之處。鬼並不是隨時隨地可以看到人的,跟它有緣的媒體,它才看得見。……若因陽氣不足,惹上了鬼魅,如能以錯覺、幻覺來處理而不予理會,鬼魅也會自行離開。意志力加強,鬼魅就無法接近。……鬼魅都需要依草附木,因此,當它們遇到這樣的人(陽氣不足)就會趁虛而入,附在他們的身上。缺乏陽氣的身體,就像沒有精神體的草木一樣,而比草木更具有吸引力,因為你還是個人,它要利用你的身體,指揮你的頭腦,來發展表現它的力量,這就是惹鬼的原因。」(沾花微笑P218) 
        其實六道眾生和所謂「非人」等都各自有自己的空間,人道和鬼道是在不同空間,就好像不同的電台有不同頻道一樣。所以,最可靠的方法是「敬而遠之」,避無可避碰上了,先是當作什麼也看不見,你行你的路,我走我的道。給纏上了,雙掌合十,唸一句「阿彌陀佛!」當作超度也好,問訊也好。够膽的,直接問有何貴幹?能力做得到的,又不違天道的,盡自己能力,或誦經超度,或幫助他完成某些幫得到的心願;如果你是他生前的冤家債主,更應該盡力去超度他,使他早生善道,算是當作還債也行;如果不幸碰上無理「惡鬼」,而自己又沒有能力應付時,才請求高僧法師幫助。 
        臺灣有一位從小就能見到靈界眾生,並能和他們溝通的女孩(劉柏君-索非亞),因為和靈界多年交往的經驗,她把那些「幽靈」當了朋友,她說靈界的朋友不會害她,反而世人更為可怕。小時侯常有過路的「亡靈」跟她要吃的,她把小學舊作業紙燒了給他們。她說他們只是聞那燒的「煙味」,並不是真的「吃」,所以並不一定要燒「金銀紙」,隨便什麼紙都行。(其實那只是靈界一小部份的「香陰」,或〈俱舍論〉所說「食香」的中陰身,而且還是較低層次的,他們是以氣味滋養的。對他們來說,印上億萬元銀碼的「冥錢」和舊報紙廢作業根本沒有什麼兩樣。氣味滋養的靈,高層次的聞「香」味,最低層次的聞「臭」味。)她又發現有某些幽靈老討東西吃,「吃」多少都不夠,但多天不吃也不會「瘦」,他們只是「執著」想「吃」(那些其實只是一些「餓鬼」中比較高層次的,最低層次的餓鬼想吃都不能吃)。
        她也知道靈界並非都是「亡靈」,還有某些精靈和「非人」以及台語稱為「魔神」的存在。她並不相信那些民間神道自稱的所謂「三太子」、「九天玄女」、「濟公」,甚至《封神榜》裡的諸多神仙等等。她說他們沒有證件給你查看,怎麼知道是真的?她認為高級的神祗或菩薩是不會來管民間的「小事」的,那些低級的鬼魂都是自吹自擂借神仙的名目來騙人的。經常有些「亡靈」扮得很可怕想嚇她,那樣當然嚇不到自小看慣鬼魂的她。她認為亡靈把自己扮得很兇很可怕,只不過想引你注意,或嚇你使你滿足他的要求吧了。她常見到在她朋友家中供奉的先人靈位上的「亡靈」並非相片上那一位,以她的認識,她認為朋友的先人早就往生去了,來接受供養的不過是一些孤魂野鬼。她在國外也一樣可通靈,以她的經歷,認為跟外國神靈溝通只是憑心靈感應(集中精神想你要和他們溝通的事),不需要懂他們的語言的。 
        以那女孩能通靈的體質,在華人社會比名醫還受歡迎。可是她長大後,為了想擺脫小時大人要她在「宮廟」為人「收驚」的,違背她良心的那種生活,可能也想擺脫靈界的纏擾,她脫離了「宮廟」。但可惜當時她沒有機緣真正認識正信的佛法,她說後來發現回教堂裡比較「乾淨」(因為那裡沒有牌位神像,也沒有水酒食物供品,她看到那裡沒有那麼多「靈界眾生」),她就信仰了回教。她出書寫自己的經歷,又經常在電視上講她所看到的「靈界」,破除一些民間的迷信,起到了一些正面的作用。她認為長年所見的靈界眾生都一樣的多,沒有所謂七月特別多的事。她認為那些「低級」的靈界眾生,你不去惹他或給機會他,他們一般是不會纏上你的。她說你拜得越多燒的越多,他們就來得越多,她戲稱那些燒紙拜神為「流水席」。是你請他們來的,怪不得他人。    
        如果她是學佛的行者,她所見所聞有關陰間靈界的一些事,是可以用佛法去印證的。那樣不僅可以對佛教的弘法有實證的助力,對她破除民間的迷信將會更有說服力。可惜浪費了難得的天份,這可能也是一種緣份。因為她所接觸的都是一些低層次的孤魂野鬼,她又很有愛心,不忍見到他們受苦,但又不懂如何超度他們,這樣長期和他們交往,真不知會有怎麼樣的結果。
        華人社會是比較迷信鬼神的,所以民間存在不少「宮廟」「神社」,為人收驚、驅鬼、求財、問吉兇等等。俗世有某些略有神通的修行人或神道教靈媒等,用修行者的心力或咒術、祈禱之力,甚至驅使鬼靈為人治病或驅逐其他鬼靈,施法用於避凶趨吉,這或許是施術的慈悲心或是其他因緣,有時確能起到某些功。那些宮廟的主持人通常都能讓某些靈界眾生借他的肉身來和世人溝通,其實這樣去接觸靈界眾生對「乩童」本身後果如何,不是我們凡人能明了的。但從佛法來講,不是超度他們而是去干預和利用他們,可能是違反了因果定律的違反因果定律本身就是造了罪業。對於施術者,會受到反擊的報應;對於被施術,只是阻擋了一時,過後還一樣要受報,絕對不可能造了業而不受報的。所以民間某些「靈媒」長期和低層次的孤魂野鬼來往,往往自身並沒有什麼好結果。
        其實通常所謂「惡鬼」害人,必有原因,無緣無故把你害死了,如果你也和他一樣成了「鬼」,他難道不怕你這個新「鬼」去找他那個舊「鬼」算賬嗎?你不做虧心事,有什麼好怕的?所謂「見怪不怪,其怪自敗。」 
        禪宗歷史上也有很多例證,說明當你心靜時,別說鬼魂,連天人也看不到你呢。皈依且受過戒的佛門弟子,要堅信有佛菩蕯的加持,有護法龍天等善神的保護,故不必懼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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