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日 星期四

[名相]判教

判教:
「判教」亦稱「教判」,是中土佛教依教法層次而判別若干類別,若干時等。這種判教的方法始自南北朝(約西元420-589年間),歷代都有不同的判教法。
南北朝以來將佛教判成「頓教」「漸教」和「不定教」;北魏慧光所立為「漸教」「頓教」和「圓教」;唐代玄奘所立為「有教」「空教」和「中道教」;宋代贊寧所立為「顯教」「密教」和「心教」等等。南北朝以來,當然不止判為三教的說法,某些甚至判至四教五教的,如天台宗的「藏通別圓」四教等。另也有將儒教佛教和道教稱為「三教」的,但那已非佛教的教判範圍了。
「頓」是相對於「漸」而言,頓是頓入,是不循順序次第,直接就說極深妙法,疾速證悟妙果,頓悟成道,故稱「頓教」,如《華嚴經》等;相反,通過歷劫修行,由淺入深,漸漸悟出生死之法,循序漸進故稱「漸教」,如《阿含經》《般若經》等;「不定教」指隨機隨時應變,或同時聽異聞得益不同之教法,如聽佛說小乘而同得大乘之益,聞佛說大乘而同得小乘之益等,如《勝鬘經》《金光明經》等。
「圓」是圓融無礙。天台宗認為諸法本圓融,一法圓滿一切法,以一念之開悟頓疾成佛果,謂為「圓頓」。
「有」是相對於「空」「無」而言。「有」是指釋尊初轉法輪所說「我空法有」,指小乘俱舍宗與大乘法相宗而言,「有」包括實有假有妙有。三世生死是「實有」,因緣而生滅是「假有」,圓成實性是「妙有」。
佛法認為萬法皆隨因緣而生滅,究竟而無實體,故為「空」。〈中論〉說:「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中」就是不二之義,破有空二執,不偏二邊,是為「中道」。
「顯」是相對於「密」而言,所有釋尊所說大小乘諸經律論等,四諦十二因緣六度萬行之法門等為「顯教」;「密」並非祕而不宣,而是指法身佛所說法門,唯佛與佛內證之境界,如大日如來所說金胎兩部之法門,陀羅尼印契念誦灌頂等之儀軌,是奧祕幽妙之法,故稱「密教」;而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禪法為「心教」。
〈宋僧傳〉載:「夫教者不倫,有三疇類,一顯教,諸乘經律論也,二密教者,瑜伽灌頂五部護摩三密曼拏羅法也,三心教,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禪法也。」  

(另見「名相-30宗派」之「法相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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