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 星期四

[名相]靈界

靈界:
        人類和一切生物活在世上,是以物質(色)的形態出現,人命終後,在另一空間是以一種好像光波能量一樣的形態出現,故其形體一般不可見,被稱為「亡靈」或「幽靈」。其所在的空間和境界,稱「靈界」或指「幽冥世界」。
        通常,「幽冥世界」是指三惡道中真理之光照不到的黑暗世界。我們周圍是圍繞着許多肉眼看不見的有情衆生,我們和他們之間,不僅處於不同空間,也是有着不同的形態。
        我的一個長輩,他住在香港郊外村屋,那個村有上百户人家。村屋一排一排,從小直路進去,後面左轉一個小弄堂有三間村屋連成一排,他是住最裡面的第三間。第一間的門口開向外邊小路,裡面兩間的大門開向小弄堂。有一天旁晚天還未黑,他從外回來,在轉入他住的那排弄堂時,看到有兩夫婦模樣的陌生人站在第一間屋向弄堂的「門」外,當初他不以為意。當他開自已房門時還轉過頭去看了一下弄堂口,看到第一間的「門」是打開的,還約略有燈光從屋裡亮出來,那兩人還站在「門口」。當他入了自己的房子後,突然感覺有點不妥,想起明明第一間屋的門不是開向弄堂的,今天怎麼會突然有道「門」?天快黑了,他也不敢去查看。第二天早上出門時,他特別留意那第一間房子,跟平時一樣,向弄堂這邊根本沒有「門」,是一堵磚牆,他們的門窗是開向外邊小路的,從弄堂裡面根本看不到他們的門窗。
        依佛教的理論去分析,就是說那間房子之處存在兩個不同的「空間」。那塊地原來可能是有某靈界眾生「住」的(原來不一定是房子,可能是古樹或古坟地之類等等),後來有人在同一地面上建了新房子,現在有人搬進來住了。因此在同一地點存在兩個空間,各有各住,一般情形下「河水不犯井水」,誰也見不到誰,誰也防礙不到誰,就如兩個電台兩個波段,各有各播。我那長輩當天不知是所謂「時運低」呢,還是什麼因緣,給他看到了,當時可能那靈界眾生也不一定看到他。
        冤死慘死者,心懷怨恨及有復仇心態之亡靈,或是其業力的牽引,或且是其本身執著不肯離去,成為怨靈或「惡靈」。靈界衆生是鬼道衆生,並非所謂「靈魂」。「靈魂」的觀念之所以不為佛教所認同,不在「靈魂」這名詞本身,而是因為外道認為「靈魂」是存在於人體內永恒不變的精神體,人死只是好比「靈魂」離開了軀殼,因此「轉世」或「投生」,只是猶如「靈魂」從一間「房子」搬到另一間「房子」,一切沒有改變。「靈魂」恆存的觀念,是違背了佛教的「緣起法」和因果無常法則的。
        聖嚴師父說:「正信的佛教並不接受這一套靈魂的觀念,因為這在緣起緣滅的理論上不能成立,站在『生滅無常』的立足點上,看一切事物都是生滅無常的,物質界是如此,精神界亦復如此。……不要說死後沒有固定的靈魂,縱然活著的時候,我們的身心也都是活在剎那不停地變了又變而變變不已之中。……佛教主張『因緣生法』『自性本空』,佛教看物質界是因緣生法,看精神界也是因緣生法。因緣聚合即生,因緣分散即滅,……除去了因與緣的要素,一物也不可能存在,所以,從根本上看是空無一物的。」(正信的佛教P45)  
        無始以來,人活就有七情六慾,就會造業,「業」是一種看不見的「能量」,是人在累世所作所為的一個「記錄」,稱為「業識」。在人的色身敗壞以後,只有「業識」能帶到下一世,影響到下一世。聖嚴師父說:「投生時它先來,死亡時它最後走。」「依據佛教經義,人死後等待受生的階段叫『中陰身』,一般而言,大約維持四十九天,在這四十九天之間,依亡者生前(包括宿世)的業緣,看什麼樣的緣先成熟,亡靈就被這個業力牽引。如果亡者生前發了悲心大願,信心堅定,死後就不會隨業流墮,可以生往佛國或再回到人世行菩薩道,這要看亡者的發願而定。因此,如果生前發了大願,死後便隨願力而行,但若生前茫茫然,不知未來何去何從,那就只好被業力牽引。……過了四十九天還沒有轉生,就自然成了靈體,不是到地府,也不必然成為餓鬼,而是飄浮在空間或者是依草附木的幽靈。……中陰身之所以尚未轉生而成為靈體,有的是因為放不下心中的怨憎愛欲,有的是因為因緣還沒有成熟,等不到『緣』來接應,有的則是因緣觸動,他們反而會寄生於土地公廟,或一般神舍廟宮中顯靈,『幫忙』前來祈禱的眾生。但是,只要繼續為他們超薦說法,他們很快也會放下心結去轉生。所以,附靈在同一座土地廟或其他神廟的靈體,常常是『換班』的幽靈,不會一直是同一個靈體。嚴格來說,這些靈體是中性的,不善不惡,可善可惡,介乎神鬼之間,顯靈助人的稱為神,作祟害人的稱作鬼。」(歡喜看生死P139—141
        師父說:「如果是枉死,或者死得悽慘,由於怨結不解,他們縱然已經化生鬼道,還會在人間作祟,這就是通常傳聞的『鬧鬼』。這樣的情形,需要誦經超度(向其說法使其知所去處),佛力引薦往生善道。」(正信的佛教P38)
        人死而為「鬼」者,為六趣之一,稱為「荔薛多」(Preta),俗稱餓鬼。鬼道除餓鬼外,有夜叉羅剎等。一般民間有「鬧鬼」者,通常是請「法師」去趕鬼捉鬼,就是以符咒等的法力去對付靈界眾生,這是不恰當的。「鬧鬼」必然有其因緣,驅趕只能阻止於一時,怨結無法解開,用佛法誦經超度,以佛力引導他們,就可使其離開鬼道而早生善道,超生離苦,這是最好的方法。
        對於靈界眾生,一是不必恐懼,二是必須尊重,三是盡力以佛法去超度,助其超生離苦。總之,最可靠的方法是「敬而遠之」。香港某電視台曾經有一講鬼怪的節目,主持者和來賓往往在電視上,稱鬼道眾生為「污糟嘢」,粵語是「污穢物」之意。這不僅是大不敬,而且可能是大不孝,你怎能保證你的祖先長輩不在鬼道?如果你的先輩是「污糟嘢」,那你本身又算是什麼?其實六道都各有自己的空間,人道和鬼道是在不同空間,就好像不同的電台有不同頻道一樣。一般情况下人界和鬼界是不相通的。如果有緣見到必有因緣,或是你的先人有要事交代,或是鬼魂有求於你,或是你有怨於他,或是你身體太虛,所謂陰氣太重陽氣不足等等。.
        聖嚴師父說:「對佛教徒而言,知道他們存在則可,不必接近,更無需恐懼。」俗話所謂「白天不做虧心事,夜晚不怕鬼叫門。」避無可避碰上了,先是視而不見,你行你的陰司路,我走我的陽關道,千萬不要自作聰明,多管閒事。給纏上了,雙掌合十唸一句「阿彌陀佛」,當作超度也好,問訊也好。够膽的,直接問祂有何貴幹?能力做得到的又不違反天道的,盡自己能力,或誦經超度,或幫助祂完成某些你的能力做得到心願。如果你是他生前的冤家債主,更應該盡力去超度他,使他早生善道,當作還債也可;如果不幸碰上無理「惡鬼」,而自己沒有能力對付時,才請求高僧法師幫助。最緊要是不要怕,所謂「見怪不怪,其怪自敗」。
        可能有人會認為,親臨其境的不是你,你當然說不怕。但試想,祂在鬼道,你在人道,河水不犯井水,如果你祂之間不是有怨有仇,你又不是自作聰明去侵犯,祂為什麼要害你,無端端把你害死了,難道祂不怕你也入了「鬼道」找祂報仇? 
        禪宗歷史上也有很多例證,說明當你心靜時,別說鬼魂,連天人也看不到你呢。皈依且受過戒的佛門弟子,要堅信有佛菩蕯的加持和護法龍天等善神的保護,故不必懼怕。
        聖嚴師父說:「鬼魅是飄蕩浮遊的幽靈,它們是微細的物質體,可以穿牆過壁,東沒西出,有其一定的活動範圍,沒有固定的住宿之處。鬼並不是隨時隨地可以看到人的,跟它有緣的媒體,它才看得見。……若因陽氣不足,惹上了鬼魅,如能以錯覺幻覺來處理而不予理會,鬼魅也會自行離開。意志力加強,鬼魅就無法接近。……鬼魅都需要依草附木,因此,當它們遇到這樣的人(陽氣不足)就會趁虛而入,附在他們的身上。缺乏陽氣的身體就像沒有精神體的草木一樣,而比草木更具有吸引力,因為你還是個人,它要利用你的身體,指揮你的頭腦,來發展表現它的力量,這就是惹鬼的原因。」(沾花微笑P218) 
        斯里蘭卡達摩難陀說:「佛教不否認善靈和邪靈的存在。有可見和不可見的眾生或神靈,正如有可見和不可見的光一樣。我們需要特殊的工具以見那肉眼不可見的光度,同時我們需要特殊的感官才能見到不可見的眾生。一個人不能因為肉眼看不見而否認這種靈的存在。這些靈也受到生和死的支配,祂們不是永久停留在靈的形態中,祂們與我們同住在一個世界中。」(靈的世界) 
        聖嚴師父說:「初期修行者的魔障,大部份是自己的身心障礙;唯有大修行大成就的人,才會有天魔擾亂。……用心修行,修到綿綿密密心無空隙之時,天魔對你也無從下手,何況其他諸魔。假如修行的功力末到綿綿密密的程度,只要信心堅固,不要猶疑,不僅不著魔境,且能利用魔境,成為你修行的助緣。」(拈花微笑P210
        法鼓山〈在家菩薩戒〉正受的前夕,聖嚴師父特別為即將受戒的弟子的宿世怨親債主授〈幽冥戒〉,這是師父的慈悲,為弟子們掃除菩薩道的障礙。因為怨親債主(也有稱為冤親債主)本身受了戒,往生善道,或行菩薩道,不再執著過往怨仇,對行者是一種功德。
        近年在華人社會,特別是台灣和東南亞某些國家,有所謂「嬰靈」的信仰和嬰靈作祟的傳說。甚至有所謂「養鬼仔」(供養嬰靈),並以符咒驅使嬰靈作非法勾當的傳說。所謂「嬰靈」,是指夭折的嬰兒,或是胎死腹中、自然或人工流產的胎兒的亡靈等。
        聖嚴師父說過:佛教經典認為,人不管任何年紀,或因何種原因死了之後,就會有最多七七四十九天的「中陰身」階段。在此四十九天之內,生前罪業很重的立墮地獄,善業很大福報高的即升天界,一般的在四十九天之後,就會依其業力善惡之大小,被牽引而投生六道中相應之處,嬰兒或胎兒的中陰身也不例外。
        人死之後,部份因為生前怨恨難消,或死於突然的意外,或被謀殺,或有心願未了等等,心有不甘,死不瞑目,放不下,在中陰身階段又沒有得到適當的超度,故轉入鬼道而成冤魂,遊浮於陰間和世間,或依樹木荒屋而成幽靈。這些亡靈,因一時間無法轉世投生,而靈界眾生又因無色身的束縛,多少都具有某些神通,因此可能對生前的冤家進行一些報復行為,這便是俗世的所謂「鬧鬼」。佛教的超度,就是為亡靈誦經講述佛法,開導他,使他們心開意解,放下冤情而得超生。因此超度是不分老人或嬰兒的亡靈的。
        佛教是反對殺生的,而墮胎也属殺人,故佛教也反對墮胎。但佛教不反對節育,只是意外受孕之後,必須把孩子生下來。成人死亡之後會有中陰身階段,某些亡靈會生於鬼道,或成為幽靈;同樣嬰兒夭折也會有中陰身階段,某些嬰靈也會生於鬼道,或成為幽靈。但強調嬰靈作祟,並非佛法,為佛門弟子所不為。既有能力和靈界眾生溝通,為何不超度使其早生善道?驅使嬰靈作非法勾當,必遭報應。
 
        ──行者果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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