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 星期三

[名相]香燭冥錢

香燭冥錢:
        〈大日經疏〉載:「燒香是遍至法界義,如天樹王開敷時,香氣逆風順風自然遍布,菩提香亦爾,隨一一功德,即為慧火所燒,解脫風所吹,隨悲願力自在而轉普熏一切,故曰燒香。」以上所說「香氣」的「香」,是佛法的香氣遍至法界之義,並非民間所燃點香燭的「香」。從世俗的角度,焚香一為驅邪氣,二為請神靈;從佛法的角度,焚香是為使所修的功德,周遍一切法界。
        香燭的燃香又稱「行香」「焚香」。〈西溪叢語〉載:「行香起於後魏及江左齊梁間,每燃香薰手,或以香末散行,謂之行香。」那是西元五世紀前後南北朝時代。  
        民間一提到拜神佛,必然是燒紙衣香燭冥錢。民間宗教認為亡靈鬼神是「食香」的,電影電視傳媒界某些無知的編導,又加油加醬地宣染了此一迷信傳說。
        世親所著〈俱舍論〉將凡人死後至另一期生命開始前那段期間稱為「中陰身」,認為依其性質中陰身可分為「意生身、求生、食香、中有、起」等五類。其中「食香」,是依香的氣味來維持和營養其「身」的(不是「吃」,僅是「聞」其香味)。有福報的中陰身是以美好的香氣為營養;無福的中陰身是以惡臭的氣味為營養。這可能就是民間宗教以焚香供養鬼神的根據之一。但中陰身而為「食香」者,也只佔五分之一,更何況就算是「食香」,也有香臭之別。 除了中陰身有「食香」外,天龍八部之乾闥婆,意為「香陰」,是以香氣資陰者,可能也是民間拜神焚香的另一根據。
        燃點檀香或其他香料供養佛菩薩或天神及先人,那是一種恭敬,也在於安神和消毒,各種宗教都有此例,並非佛教專有。但必須知道,「香」是芳香的「香」,應真正具有美好香味者。在熱帶有一種樹脂,燃燒有奇香,因原產於古波斯(今伊朗,古稱安息),稱為「安息香」;而在中國,一般是點燃檀香;但民間所用以木糠等製成劣質的「香」,把寺院搞到烏煙瘴氣,人都受不了,鬼神如何「受用」?
        至於紙衣冥錢,甚至紙紮的洋房汽車傭僕等,可能沿自古代的殉葬陪葬風俗。當初是用真人真物陪葬,後來,特別是漢以後,覺得用真物太可惜了,也太不人道,就逐漸改用代用品。先還陪葬,後用火燒,用火燒這可能又是受古代拜火教或符籙派所影響,總之是民間神道教的層次。試想,全世界唯華人的信徒燒紙衣冥錢,如果冥間果真需要那些紙紮的象徵品,那麼外國外族的亡靈豈不都「身無寸縷」且「一文不名」? 佛教的儀軌中並無此制度,但華人佛教徒因受民間神道教的影響。為求心之所安,焚燒點象徵品給剛過世的先人,只要不太過份,也不必太執著,但正信的佛教是不主張的。
        佛教認為,為亡者和其家屬子孫最好的功德是供養三寶,布施貧困,這樣對亡者的往生,對其後人的未來都是有好處的。 把好好的東西燒掉或埋掉,那是一種浪費,是罪過,並無福德可言。而布施的福德是永遠存在的,是最好的福德。世俗某些富貴者,把珍珠甚至不知從何處得來的所謂「舍利」,放在其先人口中陪葬,這不僅無功德,而是褻瀆和罪過。近年還有華人把印或繡上經咒的所謂「經被」彼在亡者身上,送去陪葬或火化的。把好好的佛經符咒拿去燒毀,這可能也源自符籙一派,對亡靈和其家人子孫,不知是一種功德還是罪過。

(另見「名相-法數」之「五分法身」)
        ── 行者果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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