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 星期四

[名相]贖命-殺賊

贖命-殺賊:
        「贖」從字面上是買,是「回贖」。但在佛教,「贖命」並非指贖人壽命,或延長人的壽命,而是指「贖佛法的慧命」,是指延續佛法的傳播,於至永恆。
        世尊預知自己入滅後,佛法於末法時期會漸漸為人遺忘,或被外來的思想滲入,故在入滅前說了《涅槃經》以未來之用。故此《涅槃經》為救贖末代法身慧命之重寶,稱為「贖命涅槃」。世俗從字面去解讀「贖命」,以為是「延續」自己的壽命,那是誤解了,或受民間信仰誤導了。
        佛教很多術語名詞,是不能單從字面去解釋的。例如「殺賊」「殺人」,並非真的把賊人殺死,而是指殺滅了無明煩惱之「賊」。就好比「入滅」的「滅」是指滅了無明煩惱,證了涅槃一樣。
        《涅槃經》載:「譬如有人以雜毒藥用藥大鼓,於大眾中擊之發聲,雖無心欲聞,聞之皆死,唯除一人不橫死者。是大乘典大涅槃經亦復如是,在在處處,諸行眾中有聞聲者,所有貪欲瞋恚愚癡悉皆滅盡,其中雖有無心思念,是大涅槃因緣力故,能滅煩惱而結自滅。犯四重禁及五無間,聞是經已亦作無上菩提因緣,漸斷煩惱,除不橫死一闡提也。」
        比喩《涅槃經》似「毒鼓」能殺滅貪瞋癡諸「煩惱」。此喻言叫做「毒鼓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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