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 星期四

[名相]喻-喩

喻-喩:
        「喻」同「喩」,是譬喻、比喻、曉喻。用一事物故事來比方另一件事。不少佛經都有〈譬喻品〉,在佛經中,佛陀引用了很多的比喻,民間神話故事等,來說明講解佛法的道理。譬喻的方式有順喻、逆喻、現喻、遍愉、先喻、後喻等等。經典中著名的有「筏喻」、「箭喻」、「火宅喻」等等。
        西元五世紀印度大乘論師僧伽斯那(Samghasena),收集了一百則有關善惡因果報應等等譬喻的故事,編成著名的《百喻經》。
        「筏喻」出自《金剛經》。經載:「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是以船筏比喻佛法。佛法是指導眾生成佛的教材,好比船筏是渡河的工具。渡到對岸以後,船筏已無利用價值,必須捨棄。《金剛經》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但相反,如果執著於一切法是假相而絕對的全盤否定,成為「斷滅見」,亦稱為非法,那就變成了絕對的虛無,是為邪法。故佛陀在《金剛經》中以筏喻來說明:「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不捨就是執著,不僅不可執著「法」,也不可執著「非法」。
        「箭喻」出自《中阿含經》的《箭喻經》(失譯)。佛陀在答其弟子鬘童子問及有關宇宙和生命之起源時,說了一個寓言:有一個人被毒箭射傷,當他的親人把他送去醫院時,他堅持要先找出射他的是什麼人,什麼膚色,從何處來,那箭是何人制造的等等,否則不讓醫生醫治他。佛陀說,在未找出答案以前,那人已死去了,這叫做捨本逐末。
        「火宅喻」出自《法華經》。經中以「火宅」比喻三界的生死苦海,故事說:有一富有的老人,他有一廣宅,但僅有一門出入,有一天其宅忽然失火,其時他的孩子們還在家裡快樂的嬉戲,不知火災,不懂逃避。老人熟知他的孩子們的性格愛好,為引導他們逃出火宅,於是告訴諸子,門外有他們喜愛的羊車鹿車和牛車,只要誰跑出門外,就送給他們,所以孩子們都爭相跑出了火宅,老人便應諾送了各種車給他們。在此火宅比喻三界生死苦海,羊鹿牛三種車比喻聲聞緣覺菩薩三乘,而老人引導諸子逃出火宅的方法是方便法。經中〈譬喻品〉說:「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常有生老病死憂患,如是等火熾然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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