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5日 星期二

[點燈]-殺生放生與救生

L3-           殺生放生與救生
                                    ── 行者 果燦  ──

        聖嚴師父說:「放生的活動是基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迴生死的因果觀念。……放生是從戒殺而衍生的,也可以說,戒殺的進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殺僅是止惡,是消極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積極的善行;如果僅僅止惡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學佛群疑P24、26)救贖受傷害的動物,或已被捕獵的鳥畜龜魚等等生物,將其安置於適合牠們生長的山林江河,稱為「放生」。
        佛教的戒律第一條就是「戒殺生」。殺生的「生」,指的是有情眾生,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去屠殺他人。「戒殺」是止惡,「救生」是行善,戒殺的引伸是積極的救生放生。佛教視一切眾生是平等的,佛法是講慈悲的,佛菩薩是不忍眾生沉淪苦海,所以降生普度眾生,指導眾生脫離苦海。每一個人,都不會希望自己給別人殺了,在自身有危難時,也一定希望得到他人的救助。大如一頭大象,小如一隻螞蟻,在受到生命威胁時,也希望能得救助而逃過大難。如果每一個人都能如此換位思維將心比心,任何殺戮都會避免。
        「放生」等於「救生」,是去救助生命受到威脅,即將被殺害或病危的動物,醫治保護他,並放生到適合他生存的野外山林。而不是讓他人去撈捕了魚蝦鳥獸,然後買了「放生」。那不是「救生」,而是「害生」。「戒殺救生」出於大悲心,眾生感應到你的大悲心,知道你不僅不會傷害他,還會救助他,故「救生放生」亦是施「無畏施」。 
        歷來因放生救生的功德感應而得善果的靈驗事例,不勝枚舉。著名的有《雜寶藏經》所載:有一沙彌的師父知道他壽限只剩七日,就要沙彌回俗家去探親。沙彌在回鄉路上偶然見到一處池塘缺口,池水淹入池邊蟻巢,沙彌就用自己的袈裟包泥土堵住了缺口,救了整窩的螞蟻。七日後沙彌高高興興回去見師父,師父是羅漢,用天眼觀察,知道沙彌做了一件救生的好事,所以轉夭為壽。今世的如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越南逃亡潮時,很多難民被抓被殺而葬身大海,據傳有部份難民買了鳥或魚類放生,後來終於逃亡成功的。
        聖嚴師父引《梵網菩薩戒經》所載:「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是故六道眾生皆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見殺畜牲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學佛群疑P25)
        戒殺和放生,最根本的還是佛教的慈悲救苦的菩薩精神,而且行放生不應為求回報,這樣才是真正的菩薩行。例如有人在龜背上刻了字才放生,這是為求留名求回報,對龜也是一種虐待。中土自南北朝以來,就提倡戒殺和放生,歷代都有定期禁屠和設放生池的善舉,流傳至今。放生是大功德,我們行救贖放生,是不忍眾生被關閉被捕殺,希望被放生的生物從今以後,能在合適其生存的環境自在生活,不再被捕殺。所以對於放生的環境地點,必須有所選擇,不可把捕自南洋熱帶水域的魚放生在寒冷的北海,更不好將淡水魚放生鹹水海,反之亦然,千萬不要好心做壞事。 
        常見一些寺廟裡的小小「放生池」,擠滿了上百隻龜,我們不懂龜語,不知那些龜會否覺得自己是正在受「牢獄」之苦報。如果因資源有限,可否設法放生到自然保護區或山林野外。「放生」並不是要展覽給人看的。某些人利用信徒的善心,特意捕獵魚雀等在寺廟外高價售賣,善信買了就近放生,那些魚雀尚未回過氣又再被人捕獵來賣。捕獵者當然是有大罪過,但善信因自己的「愛心」卻間接促使他人犯罪且使那裡的魚雀受罪,如此「善心」值得商酌。雖然「各人罪業各人造」,但明知是「好心做壞事」,有何善心功德可言?
        聖嚴師父曾經舉臺北某些寺院的放生活動說:「在放生日的前幾天,山產店就派出很多人到中南部去捕鳥,抓了再送到臺北寺院門口,賣給人家去放生,這種行為不是在放生,是在殺生。」(心靈環保P21)這和內地很多寺廟前的情形一個樣。內地某些寺院三門外,有人擺了些活魚,專門賣給善信在附近河裡放生。而魚就是在那河裡網來的,你這邊「放生」,他那裡又網了回來。這到底是「放生」還是「殺生」?更離譜的是,有人在一些寺廟外開了「金魚舖」,販賣通常在家裡養在玻璃缸裡的小金魚,給善信買了就在店門不遠,寺院門外一個小水池裡「放生」。那種小金魚是觀賞魚,放在池裡河裡,就算不成大魚的點心,也無法生存。
        所以我們應該把「放生」當作去救生命來做,要因為能救到那怕是一條生命而感到非常高興,能救得一條是一條,好像救了自己一樣,除了不要存有得回報的心,還千萬要為那些動物作想。你在路上看到一隻受傷的動物,甚至一隻蝴蝶,你把牠救了,保護牠,放到適合牠生活的地方去。那也就是「救生放生」了。但「放生」活動不要只變成一種圖具形式的集體「活動」,也不一定非請僧人來念經超度不可。 
        曾在網上看到某次大規模的「放生」活動的視頻。他們從魚市場去買了大批魚場的「養魚」,用幾個大膠桶裝了。天氣炎熱,魚多水少,未到放生的地點(一個水庫),已有不少魚已翻了白肚。到了那水庫,又由一位「法師」領著唸了半天經,才把那半死不活的魚倒入水裡。而那水庫正是當局給人釣魚的娛樂地點,當然有人在釣魚。於是,我聽到那些「放生」的「善信」很怨恨的,一還唸經一邊罵「釣魚得癌症!」「釣魚得癌症!」如此到底是「放生」還是「殺生」?是「行善」還是「造惡業」?以如此心態去搞「放生」是為了求什麼? 
        所以師父建議說:「我們要改變放生護生的觀念,應該把放生的錢拿去做珍稀野生動物的保育醫療,讓這些動物有一個調養的地方,復健後再放回原來生存的環境,這才是真正的放生,否則就不是慈悲,而是殺生。」(禪的世界P339)鳥雀本來自由自在生活在山林野外,只因為某些人的有為「善舉」,而搞到「妻離子散」,甚至「巢破雀亡」,正如師父說的:「這種行為不是在放生,是在殺生。」 
        雖然「放生」應該不求回報,但不等於沒有「福報」,只是我們不應為求「福報」而放生,盡心盡力去做就是,其他不用去考慮。所以,有心放生救生,應該多支持某些愛護動物的團體,各地都有些善心菩薩,每天到餐館麵包舖和菜市場去收集剩餘物貭,以個人的力量去救護養育社會上被遺棄的貓狗等動物。我們應該盡力支持他們的善行,好過去買養魚場長大的魚放生大海。在香港因社會的發展,過去郊區的農業已受到了淘汰,當年的耕牛無田可耕,成了「野牛」,有善心菩薩獨立去照顧那些流浪牛。此舉應該受到支持!
        我家附近海邊,每天清晨有一些漁民拿些近海魚類來賣,有時會有少量的活魚。我久不久會盡自己的能力,去和漁民買些活魚在海邊放生。漁民是把那活魚用發泡膠桶養著,有時每桶有十來二十條魚(巴掌大小的),有時一桶僅三五條。我又認為買魚放生是不能選擇的,要買就整桶都買,否則就對不起留下的。但我是早已退休,靠子女供養,零用錢有限,每次只能盡力買。提著那一袋魚去放生時,那心情是非常愉快和滿足的,心想我又救了幾條生命了!每次我會交待那些小魚兒:往東游出大海吧,別再給人抓了!然後給他們唸《心經》祝福他們新生!
        佛教是講「因果」的,救生就是救助生靈以延長其壽命,「放生」既是「救生」,其果報必是跟壽命有關。「救生」等於施於眾生壽命,因此也就是在積累長壽無病之因,所以「救生」的結果必然是如上面那位小沙彌那樣,得以「延壽」。但我們不應該去考慮那些果報,盡力去做就是。
        今世的富貴壽考,災難病厄都是過往,特別是累世的業因在今生的果報。所謂「各人生死各人了,各家功德各家修」,佛教並不否定消災延生的可能,但那是要自身通過「戒殺」「救生」「放生」,造善業行善積德,誦經發願等等修持來改變部份業果,最主要是自此一刻起,就「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特別不能靠「借」,民間有所謂「借壽」之法,「壽」都可借?借債可以還錢,借了「壽」,將來不自殺如何去「還」那個「壽」?
        中醫中藥是古老而有效的,但中藥中用了不少的胆骨角甚至胚胎等等。雖然有部份是取自動物的遺體,但很大部份是靠殺生取得,否則世上的老虎犀牛熊等動物不至快絕種了。世上有很多植物礦物都可製藥,為什麼非要殺害其他眾生的生命才能醫治人類的疾病?
        在世上還有什麼人,可以把活的猴子的頭殼敲開把生猴腦當美食的?世上還有什麼民族視鯊魚的鰭(魚翅)為美味的?還有什麼人能想出把活的鯉魚的身體炸熟上桌,而讓魚頭還在喘息作賣點的?世上還有什麼民族,會想方設法製造出連他自己都不敢吃的食品假藥,為賺幾個錢欺騙和謀害自己的族人的?如此等等,不要以為「背脊朝天的都可吃」,不要以為要「先富起來」就可以無所不用其極。那每一件都是足於下地獄的惡業呀!
        試想,如果有比你高明的生物把你抓住,首先活剝了你的皮做外套給他們的太太小姐穿,再割了你的膽下藥,乘你還未斷氣,抓住你的頭把你的身體放入油鍋炸熟,然後讓你瞪大眼看著他們狼吞虎嚥把你的肉身吃光,最後把你的頭蓋骨鑿開,一匙一匙生吃了你的腦。到此時,如果你的神識還在附近,你還有機會看到他們「廢物」利用,把你剩下的骨頭泡成「人骨酒」,留備他們的長輩做「風濕藥」。朋友,你有何感想? 
        明朝愿雲有一詩偈:
              「千百年來碗裡羹,怨聲如海恨難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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