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3日 星期二

[點燈]-出家-歸俗和還俗

P23-          出家-歸俗和還俗
                                ── 行者 果燦  ──

        俗世對出家人,對佛教寺院庵堂,是存在很多誤解的。其一,二千多年佛教的流傳,中間參雜了太多非佛的填加物,有時是神佛不分了。其二,一般無知的電視電影編導,又想當然的胡扯,影響極壞。
        在電視電影中經常看到,失戀就去「出家」,生意失敗去「出家」,婆媳不和去「出家」,給追債走投無路去「出家」,甚至殺人放火犯下大罪也去「出家」。佛教僧團成了「避難所」,寺院庵堂幾乎成了「垃圾站」。
        正信的佛教並非如此的,出家是神聖的事,是修梵行行菩薩道,是為擔承如來家業。故出家必須得父母夫妻子女的同意,世俗的一切經濟人情債務必須「還清」。那些胡亂就給人剃度的,根本不是正信的佛教。  
        出家之前,首先要「皈依」,也就是受三皈戒,成了正實的佛門弟子。「皈」通「歸」,故「三皈依」又稱「三歸依」,指歸投依靠「佛法僧」三寶。受「三皈」是非常隆重嚴肅的事。
        聖嚴師父說:「三歸也是戒,因為戒是禁止的意思,三歸之後,也有三種禁止:第一、歸依佛,盡形壽不歸依天魔外道。第二、歸依法,盡形壽不歸依外道邪說。第三、歸依僧,盡形壽不歸依外道徒眾。」(戒律學綱要P13) 也就是說,受了「三皈依」成為正實佛門弟子以後,除了對「佛法僧」三寶,你就不可隨便對其他神仙外道跪拜,但佛教是包容並視眾生平等的,故禮貌上的合十問訊就沒有問題。
        皈依以後,可進一步受「五戒」(Pancashila),也就是發誓「不殺生、不偷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這是佛教的基本戒律。在家人的最終可受「在家菩薩戒」。「菩薩戒」的內容是三種無垢清淨的「三聚淨戒」。包括「攝律儀戒」「攝善法戒」和「攝眾生戒」。「攝律儀戒」指修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佛門的在家出家一切基本戒律,主要是去惡之戒,是「諸惡莫作」。「攝善法戒」指行善積德奉行佛門一切善法,是「眾善奉行」。「攝眾生戒」是廣修一切善法以利益濟度一切眾生,也稱「饒益有情戒」,是「利益衆生」。「三聚淨戒」每一戒都互具圓融無礙,例如「殺生戒」遠離殺生之惡是「攝律儀」,行善積德增長慈悲心是「攝善法」,濟度眾生就是保護一切眾生是「攝眾生」,總之是含攝佛門一切戒,故「三聚淨戒」又稱「三聚圓戒」。此是行菩薩道絕對要修持之戒律。這和出家必受的「菩薩戒」是一樣的。 
        因為「三歸依」是「盡形壽」受持,而「菩薩戒」是「盡未來際」受持,在時空上是不同的。「盡形壽」指盡此一生一世,此生命終即捨戒。「盡未來際」指生生世世,至到成佛,所以命終不捨戒。
        有些信佛或初學佛的人,對「皈依」有非常大的心裡負擔,生怕皈依後不能依佛門規紀做,怕犯戒受果報。《菩薩瓔珞本業經》說:「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凡人未明心見性解脫生死出離三界之前,是不可能不造業犯戒的。不皈依難道就不會造業犯戒受果報嗎?皈依受戒後,會時刻提醒自己是佛門弟子,身口意要盡力依諸佛菩蕯所教去做,會幫助自己精進行菩蕯道的。
        出家人有沒有不依常規「跳班」的?有!如禪宗六祖惠能大師,他是未皈依受戒就頓悟成肉身菩蕯的,成道十五年後才剃度出家,一出家就開壇傳法。不過這是非常非常特殊的例子,更是必須明白,六祖必定宿世已積蓄了很深厚的善根,千年難遇。
        藏傳佛教有一套嚴格的考試制度,出家修學,要一級一級的考上去,才能成為「格西」(師)。漢傳佛教雖然沒有那樣的考試制度,但也有嚴格的戒臘制度。
        剃度出家最初級的稱「沙彌」或「沙彌尼」(「尼」在梵語指女人),受了具足戒,才成為正實比丘或比丘尼。佛法規定,比丘需要戒臘滿十年以上,才許度人出家,比丘尼需要戒臘滿十二年以上。比丘和比丘尼相差兩年,是因為印度地處亞熱帶,女孩子早熟,必須有兩年的時間觀察是否有孕。佛法不許比丘剃度女人出家,沙彌尼應由比丘尼剃度,資格的要求大致與比丘度沙彌相同。另外,比丘度沙彌或比丘尼度沙彌尼,必須求得僧團大眾的同意,也必須孩子父母的同意。而每一比丘或比丘尼十二個月中僅能度一人出家,不能如電影電視上成班人一起受剃,那是不如法的。
        中土古時要出家成「沙彌」或「沙彌尼」,須在七歲以上六十歲以下。這是因為古時中土的僧團比丘,必須要負責沙彌和沙彌尼的教育和衣食,但沒有太多空餘時間去照顧太小或太老的弟子的日常生活。過去在中土的寺院基本生活大多自耕自足,所以規定七歲以上兒童,已能「在曬谷場上驅鳥雀」才得度。而年過六十的老人,年老體弱多病,生活上無法自理,只能增加僧團的負擔。但六十以上,七十以下而能自己照顧生活的,律中規定仍可出家為沙彌,原則上七十以上不能剃度,當然也有極少數的例外,不能太死板。 
        出家人中途不想再做和尚尼師了,或塵緣未了想退出僧籍做回俗人,在佛法是允許的。但涅槃部《大般涅槃經》有說:「若有出家毀禁戒者。我當罷令還俗策使。有能深樂護持正法。我當敬重如事父母。」這就是說,「毀禁戒」的出家人,要「罷令策使」他「還俗」。可見「還俗」這詞是對「毀禁戒」的出家人而說。所以世俗凡僧人退出僧籍都稱為「還俗」,其實是誤解了。嚴格來說,僧人因犯罪或其他原因,脫離僧藉被遣回家(被開除了),才稱為「還俗」。但自願脫離僧藉,經過一定的儀式,是稱為「歸俗」。俗世不明其中分別,凡脫離僧籍都通稱「還俗」,是把根本性質搞錯了。
        兩千多年來漢傳佛教,特別是不少譯經師並非中土人,或境界和悟性,或漢語學識的問題,加上千多年時空的傳抄,受了民間其他思想文化的影響等等,也參雜了很多非佛的「填加物」。所以可能「歸俗」和「還俗」只是譯經者的用詞問題。舉一個讀音的例子,「阿彌陀佛」你是唸成「啊彌陀佛」還是「喔彌陀佛」?很多佛門弟子都唸成「喔彌陀佛」,其實「阿彌陀佛」的梵文音是 Amita buddha 或 Amitābha,是 A 不是 O,Amrita 在梵語是「甘露」之意。如今很多人把「啊彌陀佛」唸成「喔彌陀佛」。把「歸俗」稱為「還俗」已成習慣,那就當成「方便法」,也可不必太執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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