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 星期五

《學佛知津》29-如何稱為阿蘭若

29-                   如何稱為阿蘭若
                              ── 釋  聖嚴  ──

    因為近代很少有中國比丘行頭陀法,阿蘭若的名稱,也不為大家之所熟悉,即使有人知道,也多似是而非,以為住在深山窮谷裡,人跡不到之處的樹下墓間或洞中的比丘,才能稱為阿蘭若比丘。
    其實阿蘭若(Aranya)是閑靜處或寂靜處的意思,離開人間五百弓之外,便是阿蘭若處。五百弓等於多少?大約是牛鳴不聞的距離。凡是愛好閑靜的參禪習定者,都可以往阿蘭若處住,或是單獨一人,或是約同二三同道比丘;或者住於樹下洞中,但也多半許有房屋,私人房屋的限度是「長佛十二磔手,內廣七磔手」,佛的一磔手,約為常人的三磔手。但是阿蘭若處,雖屬寂靜,並不意味著是深山窮谷,離人間太遠,不便乞食,入山區太深,有野獸的危險,都是戒律不許可的。
    最要緊的,阿蘭若處的比丘,固然非常清苦,但並非凡是出家人,都夠資格去住的。〈律攝〉中說:「非愚癡人堪住阿蘭若處,設非多聞,但明戒相,亦得住。」《十誦律》中說:「阿蘭若比丘……應誦解經律論,應知四禪四果,若未得者,應知讀誦。」因為若非已有單獨自修的能力,單獨去住阿蘭若處,往往便會退道,或者遭魔。
    由於女人的身心脆弱,所以比丘尼眾,佛陀不聽許她們受阿蘭若處法。


    塔與廟的區別:

    《法華經》〈方便品〉中說:「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這好像是說塔與廟,都是佛教原始就有的道場了。
    其實不然,現在分別說明如下:


    塔之為物,純為佛教的首創,佛教未入中國以前,連「塔」之一字,在漢文中也是沒有的,中國造塔(註三),有史可據的,最初是唐太宗貞觀三年,在長安大慈恩寺所建的雁塔。
    塔是梵語的譯音塔婆的略稱,塔的中譯名稱很多,例如浮圖、兜婆、偷婆等,但此等均為窣堵波(Stupa)的訛譯。另有稱為支提或製底(Caitya)者,也是塔的別名。
    塔在印度,佛陀尚未入滅之時,就有了的,最初是因為弟子們想念佛陀,當佛陀要離開一個地方,到另外一個地方去時,便將頭髮和指甲取下來,交給弟子們供養,弟子們便做了塔來貯藏供養。塔的大小是不限制的,有的比房舍還要高大,有的則可以捧在手上行動。後來有比丘亡故了,佛陀允許作塔供養,並且對於作塔的方式,也有了規定,以其證果的高下,層級也就不同,但在佛經中的記載,已有一些出入,如《十二因緣經》與《涅槃經》的規定,是並不相同的。
    自佛陀入滅之後,由於舍利的分佈,所有的佛塔,也多是佛的舍利塔了。後來雖無佛的舍利,但有佛法,也為之建塔,由於佛塔建築,可以供養法寶經卷,也可供人參拜讀誦,漸漸地佛塔所在之處,也就成了佛教的修習道場。但是我們應知道,《十二因緣經》中說,只有八種人死後,可以為之起塔供養,那便是如來、菩薩、緣覺、羅漢、阿那含、斯陀含、須陀洹、輪王(註四),依《僧祇律》稱:凡僧亦應起塔,謂持律法師,營事比丘,德望比丘,但其因非聖人,他們的塔就不許有露盤了。至於近世以俗人的骨灰,納於塔中供奉的時尚,是沒有根據的。
    在此,我們可以指出,《法華經》所稱的塔廟,實即塔婆的另一種翻譯,是指的一樣東西,不可將塔廟二字分開來解的。塔廟的廟字,不能當做單獨的廟字解釋。事實上,如今確有許多佛教的道場稱為廟的,廟卻不是佛教的產物。廟的意思,〈說文解字〉的解釋「尊祖先貌也。」也就是說尊敬祖先的狀貌。所以古代王家祀祖的宮室,稱為宗廟,後世的士大夫階級,也都仿效王室而立家廟以祀祖先。
    佛教未來中國之先,早就有了廟的名稱,同時凡為廟者,也不一定便是祀祖之所,〈爾雅〉釋宮稱:「室有東西廂曰廟。」因為祀祖之所多用有東西廂之宮室,後來唯有宗廟傳世不廢,所以凡提起廟字,便連帶到宗廟的觀念了。
    另據〈史記〉封禪書的記載:「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采,於是作渭陽五帝廟。」可見廟之為物,不但可以祀祖,也可用來奉神了。
    佛教道場之稱為廟者,史無可考,也許最初有少數比丘接受信施的恭請,去住王家的宮室,恰巧是有東西廂的建築,後來比丘所居者,也就稱為廟了; 或者比丘受請,住在王室的宗廟之中及士大夫的家廟之內,或者便是住到外道的神廟去了;慢慢地又把那些宗廟、家廟、神廟改成佛教的道場,以致沿用廟的名稱,迄至於今吧!但是佛教道場而稱為廟者,總是不夠十分理想的事。


    剎、宇、庵、堂怎麼講?

    剎、宇、庵、堂四個字,常在大家的嘴邊說與耳邊聽,但是真正明白其中意義及來源的人、則又並不太多,然而普通人不懂沒有關係,佛教徒不懂就有些說不過去了。如今且把他們分別介紹如下:


    (一)常常有人問起出家人:「請問寶剎在那裡?」這很容易理會,這是問你的道場你的寺院在那裡。那麼,寶剎的意思,便是寺院的別名了?其實不然,寶剎並不即是寺院。在佛典之中,剎(Ksetra)是土地的意思,世界由土地而成,剎又可以當世界解釋,所謂「百千剎土」,亦即百千世界的意思,又謂「塵塵剎剎」,便是微塵之數的無量世界,因此,所謂寶剎者,即是眾寶所成的國土或世界了,唯有諸佛的國土世界,才是眾寶所成的,所以寶剎一詞,亦即諸佛國土的尊稱了。故在莊嚴經中,有「遍覆如來寶剎中」之句。
    另外,寶剎也是寶塔的異名,依照《雜事律》中的造塔規定,凡為如來造塔,必須要在塔中安置寶瓶,所以稱為寶塔。同時,凡是造塔,多為供養三寶安置三寶而設,故也稱為寶塔。寶塔而稱為寶剎者,最初見於史冊記載的,是〈南史虞願傳〉:「帝以故宅起湘宮寺,費極奢侈,以孝武莊嚴剎七層,帝(宋明帝)欲起十層,不可,立分為兩剎,各五層。」這可能又是塔──窣堵波的另一訛傳了。
    至於以僧舍而稱為剎的,乃有〈宋史危稹傳〉的記載:「漳俗視不葬親為常,往往棲寄僧剎。」同時,佛弟子亦有以梵剎來稱僧舍的,為什麼要以剎來作為佛教道場的名稱?不外是對佛教道場的一種尊敬,視每一僧舍即為一個佛國淨土。因為住在僧舍中的人,將來必定成佛,僧舍中的清淨莊嚴,亦如佛國淨土。


    (二)宇的意思,是四方上下,也就是一種世界觀。但是俗稱「廟宇」者,是指的寺院,又稱「梵宇」者,更是顯明指出佛教的清淨寺院了,但以四方上下,而稱寺院者,究竟怎麼講呢?
    原來,宇字也可當做房屋講的,《易經》繫辭有「上棟下宇」之句,是說屋上為棟,屋下為宇,宇者屋的邊緣也。〈說文解字〉釋為:「宇,屋邊也。」劉熙的〈釋名〉,解釋宇字是這樣的:「宇,羽也,如鳥羽翼自覆蔽也。」可見,宇者又可當做屋蓋屋簷或飛簷解釋了。但是,如稱「宇內」者,一定是指的天下,而不是屋簷內。
    以此以僧舍而稱為宇者,有兩種原因:第一,佛法之大,無所不包,佛法之妙,無微不藏,佛法之奧,奧在大小無礙,廣狹兼容,所謂「須彌納芥子,芥子納須彌」,因此凡有僧舍之處,即有佛法存在,僧舍雖小,佛法無邊,故以四方上下,而來名稱僧捨了。第二,中國佛教寺院的建築,多效宮殿規模, 所以畫棟飛簷,也是佛教寺院一大特色,故以清淨的畫棟飛簷──梵宇來區別王家五欲享受的畫棟飛簷。


    (三)菴本來是一種草的名字,原名菴閭,形似蒿葉,菴閭老了以後,可以用來蓋屋。以僧舍稱菴,佛典中無考,但有一個根據:四分比丘戒單墮法第二十條,有謂比丘作大房舍,指授覆菴,齊二三節。也就是說比丘起大房舍,教人以草蓋屋,不得超過二到三層。所謂菴者,便是以草蓋屋的意思。因為中國古人蓋小房子,多用草覆,並以菴閭為主,故稱草寮為菴,中國比丘在山野靜居,也以草寮棲止,這與所稱的「茅棚」有密切的關係,漸漸習以為常,便將小形的僧舍,稱之為菴了。又因有的小型僧舍,並不用草覆蓋,而是用的磚瓦,於是,菴字又變成了庵字。
    在佛典中,以菴為道場的,只有一個菴羅樹園,但菴羅(Amrapali)不是草名而是一個女人的名字,她獻出了一座園林,供養佛陀。《維摩經》〈佛國品〉說:「佛在毘耶離菴羅樹園,與大比丘眾,八千人俱。」此一菴羅樹園,雖是佛時道場,但與中國所稱的菴,並無瓜葛。


    (四)堂者,廟堂,公堂,明堂,都是中國王臣所居或官署之處。但據〈說文解字〉稱:「殿也,正寢曰堂。」那麼,凡是正殿,便可稱之為堂。事實上官署辦公,主管所在,總是以正殿為準(這與現代的機關,沒有殿堂,只有廳室,是不同的)。唯有一個原則,古代所稱的堂,只是一片建築物的中心或重心,不會有單獨存在的堂,這與現代的教堂,有所不同。
    佛教之有佛堂,也是僧園之中的一個建築,不是單獨存在的。叢林中以接待客比丘處為客堂,禪修之處為禪堂,吃飯之處為齋堂,但是供奉釋尊及諸菩薩聖像之處不名為堂,而名為殿,殿的位置要比堂的位置為高。這是根據中國王室的觀念而來,因為王者臨朝之處乃是金鸞寶殿,臣屬斷事之所稱為公堂。
    佛堂的來源,佛典中可以找到好多,比如《四分律》中,有幾處提到,佛在曠野城的講堂,以及毘舍離獼猴江邊的樓閣講堂。據《維摩經》中說,維摩居士,曾以他的神力將菴羅樹園變成一座大講堂。還有《梵網經》〈心地法門品〉中,千百億化身的釋迦佛,現身十處說法,第一處便是金剛座及妙光堂(亦名普光明殿)。
    然而,丁福保的〈佛學大辭典〉,對於「佛堂」的解釋是這樣的:「佛堂,安置佛之殿堂也。梵名設怛縛矩里然。直指稱佛者非,宜乎為香堂。」〈毗奈耶雜事〉二十六曰:「西方名佛所住堂,為健陀俱知,健陀是香,俱知是室, 此是香室、香台、香殿之義。不可親觸尊顏,故但喚其所住之處,即如此方玉階陛下之類。然名為佛堂佛殿者,斯乃不順西方之意也。」
    以此可見,佛陀在世之時,講堂早就有了,講堂是供佛陀說法,尤其是說戒時用的(說戒不許外眾偷聽,故以室內為宜),講堂之中供養佛塔,是次要的事,唯有佛堂,才是安置佛的所在。可是依照〈毗奈耶雜事〉而言,佛的處所,只能稱為香室香堂與香殿,卻又不得直呼之為佛堂。同時,這也說明了室、堂、殿三者,在印度並不嚴格區別它們的高下等第。


          [一九六二年二月五日於朝元寺(香港佛教二十三期)]


[註三]:
(一)〈佛祖統紀〉卷三四述曰:摩騰謂漢明帝曰:阿育王塔震旦有十九處。大士告劉薩訶:洛陽、建鄴、陰、臨淄、成都五處有阿育王塔,今十九處不可備知。而考之五處,獨陰(玉幾)之塔,顯示世間,可獲瞻禮。
(二)又見〈統記〉卷三六所引浙江阿育王寺條。


[註四]:
《增一阿含經》卷四九〈非常品〉五一·三,有四種人的捨利應起偷婆供養,那就是轉輪聖王、阿羅漢、辟支佛、如來。


               ── 聖嚴法師《學佛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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