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7日 星期五

[僑網]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罪業各人消

32-         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罪業各人消
                                  ── 果燦阿保 ──

        延壽,延命的思想是違反佛教的因果定律的,是不如法的。聖嚴師父說:「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罪業各人消。」(學佛群疑P58) 自家功德,自己的富貴壽考,是要靠自己修的。
        依仗佛菩薩或天神之力加持以求續命延壽,加福增財甚至庇陰子孫家人,此法早在古印度已經存在。
        在中土,又和民間神道教的延命思想互相混和。民間甚至有「借壽」之法的,「壽」都可借,「借債」可以還錢,「借壽」就是「借命」,不用還的嗎?借了「壽」,將來不自殺如何償還那「壽命」?
        佛教是講因果的,今世的富貴壽考,災難病厄都是過往,特別是累世的業因在今生的果報。佛教並不否定消災、延生的可能,但那是要自身通過行善聚德,誦經發願等等修持來改變部份業果,最主要是自此一刻起,就皈依三寶,「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不能靠「借」。
        聖嚴師父說:「消災、延生的原理,在於懺悔及發願。應該接受的果報,必須接受;但是在懺悔心生起之後,願心發起之時,未發生的果報也會跟著轉變。……以做佛事的誦經、拜懺、佈施、供養來求消災、延生,便是對淪於鬼神道中的宿世冤家債主,用佛法開導,使之心開意解,脫離苦趣,不再索還舊債。」(學佛群疑P53)
        師父說:凡夫「一旦遇到身心的病障、家人的災難、事業的不順,就會自然而然期待外力的支援、神力的加持、佛菩薩的救濟。因此,加持雖非佛法的究竟,佛教為了接引方便,和適應大眾的需要,並不否定和反對加持的信仰和作用。」但師父指出:「可是,累次的加持,只能阻擋禍患於一時,不能解決問題於永久;好像托庇於權威人士的勢力……當庇佑的勢力消失或失勢之時,災難會再度降臨,再且變本加厲。」但是「佛法則不然,如為冤孽、宿債所困擾、障礙,則以加持者的慈悲力和修持力來感化、疏導那些冤家、債主的仇恨、執著、報復之心,使之脫離委屈而轉生善道,被加持者也就因此而得到消災免難、吉祥如意的效果。不過事後,必須皈依三寶、修持佛法、造福眾生;否則會再造惡業,重受苦果。」(學佛群疑P55-56)
        師父慈悲,每次在給弟子們授《在家菩薩戒》之前,必先給戒子往昔的冤家債主授《幽冥戒》,以掃清菩薩道上的障礙。
        《雜寶藏經》載:有一小沙彌的師父是個羅漢,他憑神通知道沙彌七日之內大限將至,於是要沙彌回一趟俗家去探望家人。沙彌在路上看到一處池塘缺口,池水淹入池邊一個蟻巢,眼看驚慌的蟻群即將被淹死,沙彌趕忙用自己的袈裟運土把缺口堵住,救活了整窩螞蟻。七日後沙彌好好的回到他師父跟前,師父用天眼觀察,知道沙彌做了件救生的善事,故得於轉夭為壽。在諸經論中,這類的故事不少,可見通過救生放生等等善行,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變業果,得於延命。但功德是修來的,不是「借」來的。 

        有一句名言說:「藥醫不死病,佛度有緣人。」也就是說:患了病,看醫生吃藥就治好了,那是因為你的壽限未到,如果你壽限已到,就算是帝王將相,也藥石無救。因為那是因果定律,是不可改變的自然法則。
        上面提到,密教是有延壽法的,他們認為,人類會有兩種原因而死亡,一是自然壽命的耗盡,一是因障礙或意外而死亡。壽命耗盡時,猶如燈油燃竭,不能改變。但過早的,意外的死亡,只要預先知道(如醫生的判斷,或上師的預告),是可以通過修持延壽的法門而加以改變。延壽法門之一是放生,因為殺生會減壽,救生放生其果報自然會增壽。這和顯教的說法是相同的,但必須清楚,是因救生、放生而「延壽」,不是靠「借壽」。
        佛教並沒有「了業」、「了緣」的觀念。泰國佛使比丘說:「貪、瞋、癡的止息就是業的終止,那就是心中煩惱的止息。」故「當一個人止息了貪、瞋、癡,業便止息了。」(一問一智慧P66)佛教認為定業不可轉,唯一是本身的修行與努力,或可略為抵消本身罪業,猶如戴罪立功或可獲減刑那樣,但不可能無罪。「業」和「緣」並非如某些人說的可以「了」的。有些「教」甚至以男女發生「邪淫」被認為是「了緣」,那更是不如法的。


[留言]:

[Hml]:
各人的業報都因為自己造的因,所以要「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其實信不信佛的人,照這句話做去,於人於己都有好處呀!
想順便請教一下,「自淨其意」應怎麼理解?多謝果燦居士!


[果燦]:
Hml兄:我在那篇〈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中已說過:「自淨其意」的「意」,是指你的思想意識,不是你的「自性」,因為「菩提自性,本來清淨」,不用再去「淨」了。而人的思想意識裡的一切煩惱都是外薰的(外來的),並非本性。故行者必須「知苦斷集,慕滅修道」,把那外來的煩惱都清除了,執著都破了,那就能「識自本心,見自本性」,也就是「明心見性」。
「知苦斷集,慕滅修道」是指「苦集滅道」「四聖諦」,這以後會專題講;「識自本心,見自本性」和「菩提自性,本來清淨」是六祖惠能大師說的,你應該是懂的。
多謝 Hml 和郭兄跟帖!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網友]:
「見到那些苦難或遭遇不幸的人,說『這是前世造的孽,自作自受!』而不肯設施一分錢,對麼?」


[果燦]:
這問題前面交流過。雖然,「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罪業各人消。」古〈易傳〉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佛教是講「因果」的,所謂「欲知宿世因,今日受者是。」但是,佛教更是講「慈悲」,講「普度眾生」的。佛經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也就是說:凡是不好的惡事千萬別去做,凡是好的善事盡量去做,持戒修梵行以顯現清淨自性,這是三世諸佛的教誨。不錯,今世遭遇苦難和不幸,是其宿世惡業之果報,但佛教是講「眾生平等」的,如果因此就不伸出援手,那麼,何謂「慈悲」?那麼佛菩薩為何還要「普度眾生」?
當然,如今社會上有一些「職業乞丐」,不事生產,其收入甚至比我們還多很多倍,這現象全世界都有,是社會問題,是當政者的責任;某些壞分子控制「乞丐」,甚至偷拐兒童打殘來逼其行乞。那是違反國法的犯罪行為,當政者應該有責任立法對付這種罪犯。對真正的不幸者,我們應該儘自己所能去幫助,那是菩薩道,也是一種修行。
曾經有這樣的情況:我們施捨一點小錢給乞丐,但不幸遇上「惡丐」,他嫌錢少,出口傷人。怎麼辦?佛教的「布施」,是要「無住布施」,修「布施波羅蜜」就要不求回報。我們已盡了力,對方「感激」也好,不滿也好,都不應在意。他惡口「造業」,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應以平常心對之,切勿生瞋恚心,那是修「忍辱波羅蜜」的機緣,一切隨緣。


                             ──  2011-05-09 - [僑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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