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

[僑網]如何布施?

40-             如何布施?
                               ── 果燦 阿保 ──

        「布施」,直譯為「檀那」(Dāna),漢譯為「布施」,指以福利施與他人。「施主」(Dāna pati),漢譯為「檀越」。「布施」是「六波羅蜜」之一。〈大乘義章〉說:「言布施者,以己財事分布與他,名之為布,惙己惠人,目之為施。」
        「布施」有三:以佛法度人,稱為「法施」;以財物施濟貧困,稱為「財施」;救人危卮,消除眾生恐怖等,稱為「無畏施」。從因果定律上看,法施的果報是聰明智慧;財施的果報是財富;無畏施的果報是健康長壽。聖嚴師父說:「布施如挖井」,挖得愈深,水出得愈多。(禪的世界P232)但師父也說:布施是要有智慧的,愚蠢的不問青紅皂白,不辨真假的布施錢財是好心做壞事。例如你有朋友濫賭,賭到傾家蕩產,又或有朋友是吸毒,搞到債台高築,妻離子散。你可憐他,以錢財助他,那就是鼓勵他賭錢吸毒,是「好心做壞事」。
        數年前,廣東北部某寺院三門外,有人擺了些活魚,專門賣給善信在附近河裡放生。而魚就是在那河裡網來的,你這邊「放生」,他那裡又網了回來。這到底是「放生」還是「殺生」?雖然各人罪業各人造,但明知是「好心做壞事」,何福德可言?更有趣的是,有人在一些寺廟外開了「金魚舖」,販賣通常在家裡養在玻璃缸裡的小金魚,給善信買了就在店門不遠,寺院門外一個小水池裡「放生」。那種小金魚是觀賞魚,放在池裡河裡,就算不成大魚的點心,也無法生存。
       「放生」等於「救生」,是去救助生命受到威脅,即將被殺害,或病危的動物,保護他,並放生到適合他生存的野外山林;而不是讓他人去撈捕了魚蝦鳥獸,然後買了「放生」。那不是「救生」,而是「害生」。
        《心地觀經》說:「能施所施及施物,於三世中無所得,我今安住最勝心,供養一切十方佛。」此所謂「能施」、「所施」、「施物」,指施者、被施者和所施之物,稱為「三輪」。行了布施,但心中不存在施者、被施者和所施之物,簡而言之,也就是行了布施而不求回報,不住於相,稱為「三輪體空」,這是最高境界的「清淨布施」,就是「無住布施」。「輪」是指不間斷的,反復的運作。但如果在布施之時三輪存於意中,是「有相三輪」;如在布施的同時心中無我,無心而行布施,無被布施的對象和用於布施的物質,那是「不住六塵布施」,是「三輪體空」,也就是三輪清淨的檀波羅蜜了。
        《般若經》說:「布施無般若,唯得一世榮,後受餘殃債。」永嘉禪師在其〈證道歌〉中說:「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勢力盡箭還墮,招得來生不如意。」著相布施僅得人天福報,天報雖好,福盡必還墮,不能出離三界。所以,布施最高境界是不求回報。「應無所住行於布施」就是「三論體空」的布施。
        以財物施與貧困,只救人於燃眉;以佛法施與眾生,可使受者生生世世受惠,並最終解脫生死苦海,出離三界。「布施」的「福德」是「不可思量」的,但「住相布施」僅得人天福報;「不住相布施」,連布施的福德也「不住」,那才「其福德不可思量」。
        《華嚴經》〈夜摩天宮自在品〉說:「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不造作。」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心態,對同樣的事物有不同看法,做同樣的事會有不同效果。佛經裡有一個故事:在佛陀住世時,有一位老女乞丐,她經常看到人們供養佛陀和他的弟子,她也希望有能力去供養佛陀,但她一貧如洗。有一天她行乞得到一個小錢,她就拿去買油,雖然這一個小錢並不夠買油,但當油商知道她是要買油供養佛陀時,就把油給了她。老女丐就拿油到佛陀住的道場去點燈供養佛。第二天清早,佛陀的弟子目犍連清理油燈時,發現所有的燈油都燒完了,唯獨女丐那盞油燈還亮著。天已亮了,目犍連試圖吹滅那盞燈,可是他試了很多種方法都不能把燈弄熄。佛陀看到了就對目犍連說:那盞燈是以最虔誠的清淨心供養的,它的功德大到無可比量,你就是拿一切大海的水,也不能澆滅它。後來佛陀給那老女丐授記,說她將來必定成佛,號「燈光佛」。同樣是供養佛,富有的人可以用一整車的財物,但那不過是他所有的一小部份,雖有福德,但有限;老乞丐雖然僅供養一小盞燈,卻是盡她所有,功德無量。
        《金剛經》說:「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布施」功德最大的是「法施」,故佛陀說:「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勝過以「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因為「法施」不僅助人於當下,而是度人生生世世脫苦海。
        「布施」雖有「住相」和「不住相」的分別,也有以身外物和以生命布施的區別。最難能可貴的是以生命布施,這稱為「捨生」,在本生故事中就有不少「捨生」事跡。近世最著名的是「文化大革命」浩劫時,陝西扶風縣法門寺遭到「破四舊」式的洗劫,當時的老住持為保住法門寺地宮的佛指舍利,捨身以自焚嚇退了「紅衛兵」。這不僅僅是為保聖物而捨身,如果因此教育了那批「紅衛兵」,使他們感動而向善,那可也是「法施」的功德。
        雖然為國家族人,為法而「捨生」,並非容易做到,但死後捐器官,就是一種以身布施,所謂「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留言]:

[Hml]:
果燦居士,上文中有一段,即:《金剛經》說:「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因我學淺,不知怎麼解?向您請教。多謝!


[果燦]:
這裡面的「菩薩心」,是指發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的菩薩而言,是發了心的菩蕯,也指發了「菩蕯心」的所有佛門弟子。因為佛教講的是「心法」,這「菩薩心」的「心」又是指那「發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的菩薩」的「心向」,「布施」時,你的「心」向哪裡?你是「三輪體空」行布施,還是心存回報?
「住於法」的「住」,就是指「執著」,是執著於「相」,是固執於某事物而不動不離不捨,在見解而言,稱為「執見」。佛教修行的目的在解脫生死煩惱,而要解脫煩惱首要是破執。佛教認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萬法皆空」。凡夫因無明愚痴,執著五蘊,執著邪見,故無法解脫自在。故修菩薩道應「破執掃相」。「法」指一切事物,一切「相」,也就是一切之存在。
《金剛經》裡強調要「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也就不住相布施。此部份,經文在前面說:「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在後面,佛陀才形容說:「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如人入闇」的「闇」同「暗」,是指黑暗的處所。住相布施就好像瞎子,什麼都看不見;不住相布施就好像明目清晰,看到一切。形容住相和不住相的分別。
我是重點修學《心經》《金剛經》《維摩經》《壇經》和《普門品》,以後會學《楞伽經》。所以我寫的「學佛心得」,除了引用聖嚴師父和高僧古德的論點,就是引用以上諸經。「以經解經」是我師父的教導。
我在博客中有貼了修學《金剛經》的初步注釋,還再不斷修飾中。因為太長篇,七八萬字,不適宜貼在「僑友網」,以後只能慢慢抽出一句或一則術語來講講。這也好,簡單短篇些。你每提出問題,我們就盡量討論!謝謝!


[Hml]:
多謝您的講解。您在此講解,我看了,諸有緣人看了,對佛法明白得又多了一些,我覺得這就是「法施」。您謙虛稱我為同修,我在感覺上,卻覺得您是我的老師或師父一樣!
在街上常看到穿僧衣持托缽的僧人化緣,有人說是假和尚。見到他們真假不分,我們應布施嗎?謝謝果燦居士!


[果燦]:
我們佛門弟子之間,是以師兄弟姐妹相稱,不認識的,不論年紀,都尊稱師兄師姐,對出家人,稱法師或師父,自稱弟子。所有佛門弟子,都是同修,只有先後,沒有高下。你雖未皈依,凡學佛的都算同修。你不要稱我什麼居士了,我虛長幾年,就師兄弟相稱。
如今社會上並非披上袈裟的都是僧人,在某些地方,甚至寺廟裡穿袈裟的都不一定是出家人,正信的佛門弟子感到很無奈。
我們本著慈悲心,心想布施就布施,不用去追究他的真假,因為出來街上「化緣」的百分之九十九是假的。不想布施,就合十唸一句「阿彌陀佛」行了,不要執著。真實的僧人是不可以在街上隨處化緣的,南傳僧人化緣有特定的時間,通常在早上,因為「過午不食」,午時前就要吃完飯,午後至第二天早上,一般只能喝水。而化緣只可收食品,原則上是不可以收金錢的。
二十幾年前,凡街上碰見「賣旗」的學生,我一定買。如今不僅星期六,滿街都會碰上「賣旗」的,大多不是學生了,也搞不清真假,是本港的還是「進口」的,所以我不會「買旗」了,要捐就直接捐到正實的慈善機構去。
也不要相信他要建什麼寺廟,要供養僧團,要發心建寺廟道場,直接到正信的寺廟去,不要在街上,免得供養後反而心裡有罣礙。近年內地很多「寺廟」是給「承包」了的,那就看你的智慧了!


                    ──  2011-06-22 - [僑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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