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

[僑網]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28-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 果燦阿保 ──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此是三世諸佛的「通教戒」,在《增一阿含經》及《涅盤經》等等經典都有提到此偈。意思是:所有惡事壞事都不可做,所有善事好事盡量去做,努力把自己思想上一切外來的邪見糾正過來,這是三世諸佛所教導的。這一偈涵蓋了所有的佛戒。
        「自淨其意」的「意」,是指你的思想意識,不是你的自性,因為「菩提自性,本來清淨。」不需要去「淨」了。而人的思想意識裡的一切煩惱都是外薰的,並非本性。故行者必須「知苦斷集,慕滅修道」,「識自本心,見自本性」,「自性自度」。
        「戒」稱「尸羅」(Sila)。廣義而言,防止和斷絕身、語、意一切為惡的行為及思想,稱為「戒」,具體而言是防非止惡。「持戒」就是受持佛所制的戒規而不觸犯。戒不僅能止惡,還應該向善。聖嚴師父說:「戒的功能是在斷絕生死道中的業緣業因。……所以戒律的制定,不是佛陀對於弟子們的一種束縛,實是佛子的解脫道,也是僧團的防腐劑。」(戒律學綱要P22)
        師父引《五分律》中有一段釋尊回應舍利弗請求制戒時的話說:「舍利弗,我此眾中,未有未曾有(的惡)法;我此眾中,最小者得須陀洹(小乘初果)。諸佛如來,不以未有漏(的惡)法而為弟子結戒。」師父認為,釋尊不願小視他的弟子們。至到佛成道五年後,始有弟子行了惡法,佛陀才在大眾的要求下開始制戒。而佛教的戒律也非一成不變的,可以根據不同的實際需要,不同的地區、民族、文化、時代而再三的由僧團修正。(學佛知津P6)
        就「戒」的性質可分成「性戒」和「遮戒」兩種。列如殺、盜、邪婬、妄語等,其自性本惡,不論是否屬於佛戒,犯之則有罪,持之則有福,故是「性戒」;但例如酒戒,酒本身並不惡,如某些中藥入了酒以加速藥效,或烹飪入酒以避腥味等等。俗話說「水能載舟,亦能復舟」,是飲酒之人過量而亂性。佛教首重智慧,亂性則造惡,制酒戒的目的是為遮止犯惡,故是「遮戒」,「遮戒是佛陀制來為弟子們遮止防犯性戒於未然的。」(戒律學綱要P81)。
        佛教的「五戒」(Pancashila),是指「不殺生、不偷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這是佛教的基本戒律。
        「不殺生」指不殺有情之生命,最主要是指不可殺人。聖嚴師父說:「依照五戒乃至比丘戒的律制,並無素食的要求。不食魚、肉,乃是大乘菩薩戒的規定。持五戒的不殺生,不得親自殺生,不得勸他或教他殺生,故自不得屠殺雞鴨魚蝦,如果買食已屠好的肉類,不在五戒的禁忌之列。」(戒律學綱要P82-84-86)
        自殺也屬殺生,因為你自己也是有情眾生之一,自己沒有權利殺掉你自己這個有情眾生。至於為維持生活環境的清潔衛生,必須清除蟲蟻等小生物,只要不存傷害蟲蟻的心,僅為清潔環境,而且盡量不用暴力,能用驅趕防犯之法最好,這就不算犯殺生戒。避不得己時,只要多念「阿彌陀佛」聖號和《往生咒》,讓誤死的無知眾生轉生善道,是為慈悲。至於為了救眾生而捨身,那是行菩薩道,並非殺生。
        「不偷盜」的「偷盜」指取了非自己之物,「不論是自身不與而取,教人不與而取,或派遣他人不與而取他人財物,皆為偷盜。」(戒律學綱要P88)故佔人便宜,使他人蒙受損失而自己受益也屬「偷盜」。賭博源自貪念,開賭則形同「偷盜」。
        「不邪婬」是對在家人而言,「邪婬」指夫妻以外的一切不正常男女關係。總之,不論何種動機和目的,不論是為婬欲的享受、賣淫,還是邪道的「房中術」、「性命雙修」等等,都屬邪婬。而因仇恨的報復、強姦等,更是重罪。在家人有家屬的責任,僅受五戒十善和「在家菩薩戒」,故只須「不邪婬」;但出家人增受出家戒,遵守梵行,所以是「不淫」,是「斷淫」。
        「不妄語」的「妄語」指虛妄不實之言語,包括一切違心之語言,講人是非、誣蔑、挑撥、誹謗他人、互相標榜、損人名譽等等。
        「不飲酒」的「酒」本身並不惡,如某些中藥加入些少酒以加速藥效,或烹飪入酒以避腥味等。佛教首重智慧,飲酒使人頭腦不清,是飲酒之人過量而亂性,亂性則造惡。制酒戒的目的是為遮止犯惡,故稱「遮戒」。
        犯戒不犯戒均在自心,如無心犯戒,就不會犯戒。「酒戒」包括一切麻醉品,現代的迷幻藥,以及鴉片提鍊的毒品等。現代的不飲酒戒應加上一切「麻醉品」,當然在醫學手術時所用麻醉藥不在此例。
        「五戒」並非佛教獨創,在古印度,「耆那教」也有「五大誓戒」是: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邪淫、不執著。
        「五戒」是佛教的最基本戒津,是一切佛戒的根本。十善戒、菩薩戒乃至比丘、比丘尼戒等等一切戒都是根據五戒而引伸的。持戒必須修善,「諸惡莫作」的同時必須「眾善奉行」。戒「殺」必須「救生」、「放生」;戒「偷盜」必須行「布施」;戒「邪淫」必須修「梵行」等等。
        聖嚴師父說:持五戒「是在施予一切眾生的無畏懼心,由於我持殺戒,不必怕我傷害;由於我持盜戒,不必怕我偷盜;由於我持邪婬戒,不必怕我婬污其親屬;由於我持妄語戒,不必怕我欺騙;由於我持飲酒戒,不必怕我以飲酒而瘋狂。故稱五戒為五大施。」(戒律學綱要P79)
        佛教徒初入佛門受三歸戒,之後受持五戒(中間可持十善、八關戒齋等等),信心堅定後受持「在家菩薩戒」;出家最初受持沙彌(尼)十戒,後受持比丘(尼)具足大戒。為使戒品的堅固,三歸五戒是可以重受的。
        對於凡人而言,受戒後而不犯戒,是不可能的事。《菩薩瓔珞本業經》說:「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犯了戒,只要誠心懺悔改過,或至心稱名念佛,就可還得清淨。一位真正開悟的禪師,已達到聖境,他們的思想境界是不可能會犯戒的。


[留言]:


[Hml ]:
謝謝果燦居士,使我們弄清楚一些模糊之處。
香港六十五歲以上長者有乘車優惠。一些將近而未足六十五歲的老人,會博矇用優惠票或卡。我覺得這也違反不偷盜的戒律了,請問是嗎?


[果燦]:
是的,是的!哈哈!很多人都會這樣,我未夠 65也已有長者卡,因為港島有巴士60歲就有半價,就是去機場巴士的那公司,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但當時我偶然乘其他巴士也會用,真罪過,應該懺悔!阿彌陀佛!


                  ── 2011-04-24 - [僑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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